为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战,切实推动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城关派出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强化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宣传引导的同时,不断加大巡查力度。近日,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行政处罚1人。
9月7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报警称:城关镇江南小区一餐馆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固定现场证据,并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李某(女,25岁,石泉县后柳镇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李某当天为庆祝餐馆正式开门营业,在禁止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城关派出所已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