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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集中拆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建筑

时间:2018-09-07 20:17作者:徐士锋源自:县秦岭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要求,响应市秦岭办开展违规建筑集中拆除活动,9月4日-5日,石泉县秦岭办组织城关镇、池河镇及相关县直部门对池河镇明星村柳林砖厂、县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部分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柳林砖厂和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均属于本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的重点。柳林砖厂因无采矿证、手续不全,于2014年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自今年8月我县全面启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以来,国土局联合池河镇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在砖厂法人的积极配合下,9月4日,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队对砖厂的机械设备、砖窑、周边4处建筑物等进行现场拆除,将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复垦,对开采区进行复绿。

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因44户居民和4家单位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影响水源水质,被中省环保督察列为重点整治问题。9月5日,由城关镇牵头,县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对汉江石泉大坝上游1000米、汉江两岸垂直坡面100米以内的6户房屋进行了集中拆除。

此次柳林砖厂、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部分房屋的拆除,标志着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迈入了新阶段。下一步,石泉将聚焦水源地保护、矿产开发、违规别墅、寺庙、休闲会所等重点环节,认真甄别、科学研究、彻底整改、逐一销号。

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守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打造新时代石泉优美生活环境,深入推进“三宜”石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