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20时40分,石泉县城郊派出所旁边四楼发生火灾,现场火灾情况不明。石泉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出动2车12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处置。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与户主联系得知,起火位置是四楼卧室以及厨房,并且有三个液化煤气罐。现场浓烟和火苗直往窗口外窜,随时危及毗邻民房安全。了解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下令将战斗分成三组,灭火进攻一组单干线出一支水枪进行灭火,侦查小组在灭火进攻二组的水枪阵地掩护下寻找液化气罐,供水小组利用二出动对一出动进行供水在确认民房无坍塌危险后,消防官兵进入着火房间内正面展开内攻灭火。21时20分,成功将3个液化气罐清理并转移至安全区域,22时35分,现场灭火基本被扑灭。为防止火势复燃,参战消防官兵将堆积的衣物、棉被等物品翻开出水冷却,直至无法发生复燃的可能之后,全体官兵收整器材归队。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