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来,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对《环保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司法局积极开展了环保法治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迅速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秦岭生态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下发了《石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专项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将环保法治宣传任务细化到各个股、室、处、所,明确任务分工并督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多种形式宣传,突出效果。将环保法治宣传与全县脱贫攻坚扶贫扶志扶智宣讲工作相结合,要求各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沟通村居干部、驻村脱贫工作队长,到村开展环保法治宣传讲座。以《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为重点,录制了普法音频,出动宣传车,每天在城镇人流密集地段进行流动广播宣传。利用互联网+普法模式,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推送环保法治宣传信息,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活动。
利用普法阵地,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大型户外宣传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对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常态宣传,为环境保护学习宣传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