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7-31 11:07作者:源自: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

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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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地电公司: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核查审定,现将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17.1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道路硬化、新修便民桥、农网改造升级等。

二、建设内容

本次共下达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17个,计划资

217.1万元。其中:投资36万元硬化道路1条1公里;投资31.3万元新建便民桥2座;投资149.8万元进行农网改造升级,新建10kV线路15.59公里,改造10kV线路21.78公里,配电变压器7台,新建0.4kV电网25.66公里,改造0.4kV电网7.97公里,改造用户778户。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主体。本次下达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由地电公司负责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道路硬化、便民桥工程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实施。

(二)规范项目管理。各镇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计划要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

(三)严把工程质量。各镇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镇要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实行财政报账制,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五)加快项目建设。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程序,抢抓时间,尽快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必须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施工设计,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2018年10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六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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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