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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忠诚呵护平安的人民卫士

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 费欣

时间:2018-08-07 16:26作者:源自:

费欣,男,1990年2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1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中池派出所、池河派出所工作,现任池河派出所刑侦警长。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扎根基层、脚踏实地,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业绩,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2014年被县局评为“破案能手”,2017年被县局评为“优秀个人”。

从零开始,不甘人后

2011年9月,费欣由部队复退分配到石泉县公安局成为一名普通民警。脱下军装换上警服,警察的荣誉,职业的责任,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让费欣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他坚持政治思想学习,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由零开始,以甘当小学生的态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如饥似渴地吸取公安业务的专业知识,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先后自学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种条例,写下了近3万字的学习笔记,令同事们刮目相看。由于始终坚持不懈地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他业务水平提高很快,在较短时间内迅速适应派出所工作岗位。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几年来,费欣工作兢兢业业,他并始终坚持 “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把受害群众的损失当成自己的损失,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全力以赴侦破每一起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廉洁办案,不畏危险。在工作中,每遇突出任务,常常是一马当先,有时身体不适,他也带病坚持工作。正是具有这种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与同事们一起勇敢地承担起“急、难、险、重”任务,以过硬作风、精湛业务闪烁着一名优秀青年民警的良好形象。近几三年来,由费欣同志侦破或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100余起,移送起诉40余人;主办或协办治安案件500余起,行政拘留40余人大案;强戒吸毒人员7人,为守护辖区平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嫉恶如仇,心细如发

费欣在工作中,主动物建特勤耳目挖掘案件线索,2012年12月9日他物建的特勤反馈消息称有一帮来自汉中的毒贩携带冰毒准备到石泉县来寻找买主,得此消息后他立即将此线索汇报给时任所长马鲲。核查线索后又与所领导一起制定抓捕方案,最终在县城“兴达商务宾馆”将贩卖毒品的亢某等三人抓获,并将毒贩送上法庭。

2015年1月8日,费欣同志接到群众报警,称饲养的耕牛拴在家旁边废弃砖厂被人盗走。接到报警后费欣同志带上两名协警拿着刑事现场勘察箱就赶到了现场,最后通过勘察在砖厂北侧发现了牛蹄印,他带着两名协警顺着牛蹄印走了4里多路,翻了两座山后来到新棉村外的河边丢失了线索,他凭着对辖区的熟悉,对周围重点人员的掌控将搜索范围缩小到新棉村四组,最终在仔细勘察过程中在嫌疑人王某胜家的猪圈外门框上发现了两根疑似的牛毛,随后他以入户走访为由在该猪圈内发现了被盗的两头耕牛,最终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一心为公,勤政爱民。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费欣同志不仅在业务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平时也总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时刻体现为民服务精神。只要有案件现场,他经常顾不上吃饭、睡觉、顶着酷暑、冒着严寒、不管是刮风、下雨总能及时出现在现场,在勘查现场时,坚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仔细地勘查每一起现场,尽量减少由于现场勘查给受害人造成的麻烦;及时用现场获取的信息传授给受害群众并从不同角度提出防范措施,以免再次受到侵害,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及时在局域网发布防范警示信息,通知辖区派出所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巡逻,使人民群众的财产少受到侵害。正是具有这种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正是像他这样认真细致地工作,使我局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得到极大的提升。

费欣同志就是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尽职尽责的“孺子牛”。他以淳厚坦荡的人格魅力,朴实无华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许。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履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