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度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试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
城关镇《深度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试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经镇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3日
抄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抄送:县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镇属站办所,归档。
深度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强化深度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深度贫困村成立产业扶贫资金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监事长及其成员,理事会全面负责产业扶贫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审核产业扶持资金使用对象和支付对象的合法性。监事会全面监督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公开公示产业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 深度贫困村产业精准扶贫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封闭运行。”
第三条 深度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由镇财政审计所负责代管,资金拨入本村互助基金会管理账户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户,镇村两级组织不得转移用途和平调借支,财务账户印鉴保管分离,相互制约。
第四条 严格报批深度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计划,项目由村理事会会同驻村工作队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经镇政府研究审核审批,获批的项目计划以正式文件下达,已经审批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和调剂。
第五条 上级拨入的专项扶持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监管使用,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地点和增减项目计划。
第六条 批准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要在本村范围内公开公示,公示方法应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群,村域内人口密集地点张贴公示等,公示时间的不少于七天,公示内容要详细明了,充分接受群众监督,财务档案要有相关公示印证资料。
第七条 产业扶持资金全部通过转账结算,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凡属给农户兑现的奖补资金,都需通过农户“一卡通”支付,项目资金支付给项目施工企业或(负责人)。
第八条 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投资额度,做好招投标工作,不足公开招标的投资,要分额度等级分别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群众或群众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决定施工单位,规范履行产业扶持项目施工合同。
第九条 严格实行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村级扶贫资金理事会、监事会会同驻村工对要对已竣工的项目组织初验,然后申请镇政府组织复验。镇政府验收组成员要有一定比例的工程技术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验收组要对验收项目的实际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进行认定,然后验收组成员逐一签字确认,验收组成员对已竣工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负法定责任。
第十条 深度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实行分级审核把关。产业扶持资金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具体业务经办人签字后,由监事长签字确认,然后由理事长签字核销;产业扶持资金支出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支出,除以上三人签字外,还需报镇政府分管扶贫的领导签字核销;产业扶持资金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一事一议”会议研究通过,村理事长、监事长、镇分管领导签字后,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核销。
第十一条 实行审计监督。每年镇财政审计所要对深度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收支管理进行审计,出示详实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进一步强化产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凡是在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审批、招投标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套取扶持资金的人和事,一律移交纪委监察委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而已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