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财政局石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6-14 10:55作者:源自: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 泉 县 财 政 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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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水利局: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审定,现将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7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改建道路、修复村道、道路安防完善和河堤建设工程等。

二、建设内容

本次共下达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72个。计划资金7400万元,其中:投资6200万元新建组级道路19.2公里,新建便民桥3座,改建297.75公里;投资1200万元新建堤防800米,护脚工程570米,加固护脚550米。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主体。本次下达的交通设施项目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堤防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

(二)规范项目管理。县交通局、水利局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计划要分别在县政府网站、项目所在地公示7天。

(三)严把工程质量。项目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施工,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专帐核算,实行财政报账制,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五)加快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简化程序,抢抓时间,尽快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必须在2018年6月底完成施工设计,2018年7月中旬开工建设,2018年8月底前全面竣工,2018年9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四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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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