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18-0000 发布日期: 2018-03-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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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2020年第三季度自查情况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泉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石政办发〔2017〕86号)要求,县政务信息中心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2018年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月份,各镇各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53条,其中新闻动态信息215条,政务公开信息38条。县政府官方微信“石泉发布”推送19期,发布信息68条,微博“石泉发布”发布信息条116条。办理回复市长信箱6件,县长信箱4件,网络舆情10件。

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动态信息发布得分前5位的分别是:县司法局、农林科技局、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新闻动态信息发布数量前3位的分别是:迎丰镇、饶峰镇、后柳镇。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不重视。少数单位主要领导不过问,分管领导不督促,工作人员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3月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1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卫计局、城关镇、云雾山镇等9个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

3月12日—16日,县政务信息中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为27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11个镇制定了政务公开目录上传至政务公开QQ群,要求各单位依据公开目录,3月23日17点前完成在县政府网站完设信息公开栏目,梳理发布公开信息,确保不得有空白栏目。3月26日,县政务信息中心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24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上传至政务公开QQ群,要求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清单,3月27日16点前完成问题整改。截止28日上午9点,仍然有住建局、发改局、教体局、司法局、审计局、卫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关镇、喜河镇、两河镇、熨斗镇、饶峰镇、云雾山镇等13个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县政府办公室将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以上单位予以扣分。请以上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于4月4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并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二)工作不细致。在重大决策前未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未能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上传做的还不到位。

(三)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栏时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存在空白栏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向企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发布和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招商引资、民生服务等各类信息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同时市政府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对县综合目标考核中,并占有较大分值。各镇、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规范工作行为,创新工作思维,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公开发布的同时作出解读发布。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

(三)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格式,避免空白栏目现象。政务公开目录中“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按财政部门要求更新,“公开指南”“公开年报”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其它未明确更新周期的栏目确保每月更新一次。同时每周一按时报送政务公开审核表,政务公开清单。

附件:(单击此处下载附件)

1.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清单

2.2018年2月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部门)

3.2018年2月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镇)

4.2018年2月市、县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回复情况统计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