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2018〕32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国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力脱贫攻坚。现就切实做好2018年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不仅关系到搬迁群众的及时入住和贫困户收益,更能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同时提升村容村貌水平和发挥综合效益。中省市已多次就加快推进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作出系列部署,并出台了脱贫攻坚期间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允许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节余指标跨市交易,有效解决脱贫攻坚县级资金问题。各镇务必要高度重视,抢抓难得的政策机遇,强化工作效率和措施,扎实做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各项工作。
二、严格政策标准,加快工作进度
(一)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建新腾旧”“应拆尽拆”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不搞“一刀切”。
(二)严格政策标准。腾退对象为《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在册的我县建档立卡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贫困户(最终名单以本轮数据清洗认定数据为准)和其他搬迁户。旧房拆除奖补政策为:避灾、生态及其他移民搬迁户依据原住房结构和面积进行奖补,土木结构房屋占地面积按50元/㎡予以奖补,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按80元∕㎡予以奖补。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人均腾退奖励补助6000元。
(三)夯实工作任务。各镇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详见附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压茬推进,确保按期全面完成。第一批1220亩腾退复垦任务已分解到各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各镇要倒排工期,确保8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和镇级自查验收,9月15日前完成县级验收,9月底前申请市级验收。同时,各镇要立即开展第二批1000亩腾退复垦任务的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确保7月底前确定好对象,8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9月初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和镇级自查验收,11月15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1月底前申请市级验收。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国土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管理、验收和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衔接等工作。县国土局、财政局负责做好土地腾退所需资金的筹措和兑付工作。各镇要履行主体责任,摸清家底,精准对象,核准面积,严格按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做好施工环境保障,承担自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考核奖励。将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纳入各镇脱贫攻坚考核和督查范围。建立增减挂钩交易收益激励机制,按照交易净收益的10%对镇进行分成,弥补各镇财力不足。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镇要按照时间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工作不细不实。
附件:石泉县2018年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计划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7月16日
附件
石泉县2018年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计划表
序号 | 镇 | 第一批腾退复垦任务(亩) | 第二批腾退复垦任务(亩) |
1 | 城关镇 | 200 | 180 |
2 | 池河镇 | 150 | 100 |
3 | 后柳镇 | 150 | 80 |
4 | 熨斗镇 | 250 | 140 |
5 | 喜河镇 | 80 | 100 |
6 | 两河镇 | 80 | 80 |
7 | 饶峰镇 | 70 | 70 |
8 | 迎丰镇 | 60 | 50 |
9 | 云雾山镇 | 60 | 50 |
10 | 中池镇 | 70 | 100 |
11 | 曾溪镇 | 50 | 50 |
合计 | 122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