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三级同责、三个一律”工作要求,顺利实现2018年全县脱贫达标的工作目标。根据7月10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认真执行镇村同责、两个一律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脱贫攻坚责任分工,现将分工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吴桂英(镇党委书记)负责全镇的脱贫攻坚工作,联系镇脱指办及大沟村、兴隆村、瓦窑村、联盟村脱贫攻坚工作。
曹世海(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全镇脱贫攻坚财政资金使用,负责高坎村脱贫攻坚工作,联系立新村和基础设施建设、“两房”建设及其它脱贫攻坚工作。
夏 辉(党委委员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负责八办中的六个一批(产业、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生态、兜底)工作,负责油坊湾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湛海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兴隆村脱贫攻坚工作,联系联盟村党建工作,协助驻村工作队队长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钟 诚(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负责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瓦窑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杨 浩(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负责大沟村脱贫攻坚工作及脱贫攻坚的信访维稳工作。
王腾飞(政府副镇长)负责“两房”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夏辉负责油坊湾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唐 伟(党委委员 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立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
陈海涛(脱指办副主任)负责镇脱指办日常工作运转的统筹协调、信息收集及上传下达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主动担责。全体班子成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勇于担负起各项工作职责,遇到问题不回避,不退缩。
2、担好主责。全体班子成员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主动担负起工作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抓好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
3、严格追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镇党委将严格按照“两级同责、两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追究领导干部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曾溪镇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