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发〔2018〕12号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省级园林城镇复查工作的通知
后柳镇: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8〕32号)文件安排,安康市住建局将对后柳镇省级园林城镇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报送省住建厅,为确保复查工作顺利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方式
安康市住建局将按照《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逐条进行复查。省住建厅将根据复查(自查)情况,结合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组织重点抽查。复查合格的,保留“省级园林城镇”称号;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省级园林城镇”称号。
二、重点复查内容
一是获得园林城镇命名后,绿地系统规划实施情况,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情况,“三绿”指标提高及新增绿地情况;二是近三年集镇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情况,公园、广场建设与管理、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古树名木保护、行道树移植补种、侵占绿地及改变绿地性质等情况,开展园林式单位(村、居住区)创建情况;三是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职能定位和养护队伍建设情况;四是集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五是集镇容貌、出入口和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收集与处理、污水排放与处理情况;六是集镇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历史资源保护和城镇建设特色。
三、复查要求
要认真对照《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二十六项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并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建档,做好复查准备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县住建局市政园林管理所(联系人:廖小江,电话:18992545200)。
后柳镇省级园林城镇复查工作,作为2018年我县城乡园林三级联创的重要任务,请你镇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及时与县住建局做好信息沟通及工作衔接,确保复查工作顺利通过。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