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8〕10号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
关于做好2018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重点
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省级文明县城每三年表彰一届,2017年6月我县启动了新一轮的创文工作,2018年进入决定成效、承上启下、决胜之年的关键阶段。为深入推进创文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改善民众人居环境,加大文明石泉建设步伐,各镇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石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任务清单》(石办发〔2017〕42号)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现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通过“八项行动”促进创建出成效
(一)开展“深化市民素质教育”行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做城市主人、当文明市民。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崇德有礼的石泉人”活动为主题,大力推进“中国梦”、家风孝道、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深入推进“书香石泉”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办好用好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对广大市民进行文化知识、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团、道德模范报告团、“中国梦”宣讲团等弘扬主流价值观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在全社会形成价值引领、信仰立身、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教体局、旅发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图书馆、各镇、各社区。
(二)开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扎实推进三级同创,(即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杜区创建活动和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廉洁家庭、幸福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窗口单位和县城区内各社区要以“展示窗口形象,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组织窗口单位开展“五比五赛”活动(即:比礼仪、赛文明;比服务、赛和谐;比环境、赛秩序;比作风、赛形象;比创新、赛业绩”),通过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践行社会承诺,努力提升窗口行业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纪委、教体局、卫计局、妇联、各文明单位、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各镇、各社区
(三)开展“深化志愿服务”行动。建强志愿者队伍,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家属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及时在全国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以“志愿服务进基层、进社区”为主题,提高志愿服务参与率,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难职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志愿服务队伍和个人,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特色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文明办、志愿者协会
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旅发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各镇、各社区
(四)开展“深化诚信主题教育”行动。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住建、环境保护、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行业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六小行业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药品行业开展“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药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门店。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应用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的大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行为“红名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对于恪守诚信的个人和企业,要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牵头单位:政府办、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人社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
(五)开展“文明交通”行动。继续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石泉我践行”活动,启动电子抓拍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和惩罚力度,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公交车运行线路,科学设置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点。完善道路交通标线,规范各类交通提示标识,设置美观醒目的交通站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畅通工程”,加强汽车,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的管理,严查违规停放,保障道路通畅。完善公共交通乘车引导,到站提示等服务,在城区重要区位设置文明交通引导员,大力整治行人乱穿马路、不走人行天桥、闯红灯,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道等现象,着力营造安全、文明、便捷的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住建局
(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行动。积极倡导节约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营造科学、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餐饮店、酒店、食堂等为重点,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着力营造“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文明就餐”的良好消费风气。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卫计局、城关镇、各社区
(七)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以“文明旅游我先行”为主题,开展“爱生活、爱旅游、爱石泉”“生态石泉、文明旅游”等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编写文明旅游手册,制定文明旅游公约,县旅发委要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新闻媒体要把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旅游企业要开展文明旅游的合同约定与文明引导,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牵头单位:县旅发委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县电视台、城投公司
(八)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门店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和书刊、音像制品摊点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书刊、玩具等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校园周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县旅发委
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既是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共同义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谁牵头谁主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相应机构,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根据《创文三年行动方案》和《创文工作任务清单》,将创建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压力,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创建无死角;要做好数据衔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措施保障达标、证据显示达标、资料反映达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要充分运用电视、微信、QQ、报刊杂志等相关专栏、版块,印发相关倡议书,书籍,宣传册页等,搭建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新风、传统文化、政务公开、制度公示、文明旅游、诚信建设、法治宣传、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等的宣传,强力推进氛围营造,进一步扩大“创文”的“三率一度”(即: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度)。通过加大文明创建的宣传力度,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生动局面。
(三)强化考核,确保创建成效。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定期开展城市创建工作视察,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县创建办将对创文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运行“三色单”制度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大局的部门单位,将下发黄色单和红色单,同时进行通报批评、点名曝光,直至启动问责,切实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