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8〕4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石泉县文明办
石泉县创文办
石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泉县文广旅游局
关于印发《文明创建宣传暨文艺下乡演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文明创建宣传暨文艺下乡演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石泉县文明办
石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石泉县文广旅游局
石泉县创文办
2018年1月22日
文明创建宣传暨文艺演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新民风、文艺惠民工程等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让广大干群共享文明创建和文艺发展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石泉县文明创建宣传暨文艺下乡演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美德·展风采·争做文明石泉人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文艺展演活动,宣讲本县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人物、普及创建知识、强化新民风和文明县城建设,弘扬传统文化,突显文化自信,引导健康生活,提升广大干群文明素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地点及时间安排
1.池河镇西苑社区 时间:3月7日(妇女节)
2.饶峰镇饶峰驿站 时间:4月25日(劳动节)
3.后柳中坝作坊小镇 时间:5月29日(儿童节)
4.后柳镇水乡码头 时间:6月13日(端午节)
5.城关镇鬼谷庄 时间:9月19日(中秋节)
四、活动内容
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道德模范、先进典型、普及创建知识、新民风为重点的具有正能量的文艺节目。
五、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县三创办、县文明办、县创文办。
承办单位:城关镇、饶峰镇、池河镇、后柳镇、县文联、石泉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教体局、妇联、文旅局、团县委等。
六、组织机构
(一)成员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斌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刘宇星 (县政府党组成员、三创办主任)
周传利 (三创办副主任、创文办副主任)
李全胜 (文明办主任)
王洪宝 (县文联主席)
成 员:刘家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卢秋雨 (团县委副书记)
何 霞 (县妇联主席)
徐亚梅 (县文化馆馆长)
陈孝会 (城关镇镇长)
许啟松 (饶峰镇镇长)
牛少定 (池河镇镇长)
陈 虎 (后柳镇镇长)
(二)分组:
1.综合协调组长:周传利
2.活动策划安全组长:王洪宝
七、责任分工
1.县三创办:负责组织、策划、协调、指导活动的开展,制作三创知识抢答题库。
2.县文明办:负责做好道德模范宣讲和“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筹划安排,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3.县文联:负责舞台背景设计、制作以及节目主持、编审、艺术监督;抽调县镇部分优秀文艺协会参加演出。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人员参加活动,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5.相关镇:负责演出场地布置、观众组织及现场安保工作,负责解决参演人员后勤保障。安排镇文化站策划组织1-2个本乡本土文艺节目或自编自创自演1-2个反映创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民风建设主题和其他积极、健康、向上的文艺节目。
6.县文化馆、县城关镇老城社区文体协会,县秀之美舞蹈团等艺术团体:负责创作、排练8—10个创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惠民、传统节日、新民风为主题类的文艺节目。
八、相关事项
活动经费开支包括:活动背景、宣传标语、租车、化妆、音响器材及服装道具租用费和雇请临工工资、三创知识抢答奖品及奖金,每场活动预计费用3万元左右。
演出前由主办单位列出每场次的节目清单和专题经费支出清单,费用由演出承办镇承担。
县三创办、县文明办、县文联负责年底在县城春潮广场组织举办1-2场大型创建文化宣传活动,费用由县三创办、县文明办、县文联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