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扶贫开发局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3-19 15:06作者:源自:


石扶发〔2018〕15号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石泉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现将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的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总规模为1113.17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3.17万元。

二、建设内容

本次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内容为:在贫困村中硬化组级路9公里,硬化产业路17.17公里,新建安全饮水工程9处。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各镇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全县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程序和结果等情况在县政府网站、村级公开栏公示7天。

(二)严格资金管理。本次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安全饮水工程和水窖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道路硬化工程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持正规合法票据及工程资料到县扶贫开发局进行报账,报账时需提供项目审批文件、工程施工设计、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资料、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报告、竣工报告、自查验收资料、图片照片和公开公示资料等工程建设资料。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工程建设,所有工程项目务必在9月30日前全面完工,9月30日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报账。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