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8-0433 发布日期: 2018-03-14 22:52
来源 石泉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购买新建商品房 房产证是如何办理的?

购买新建商品房 房产证是如何办理的?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证是如何办理的?

1、一套商品房如何登记至业主名下?

简单来说,新建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分两步走,从初始登记到转移登记。

开发商开发建设一幢商品房竣工后,应首先申请初始登记,就是说应首先将已竣工的房屋登记至开发商名下,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办“大证”。

然后,开发商持其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同业主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之后业主就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了。

2、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初始登记由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申请,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材料。

办理转移登记须由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

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是在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后的登记环节。另,根据有关规定在办理转移登记前,业主应先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等相关税费。

办理房产证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1.开发商

有的开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造成规划及竣工验收的困难,就要在相关部门完善规划、验收等手续,从而造成难以办理初始登记,办理转移登记也就无从谈起了。

2.业主

开发商办理转移登记往往是整批次办理,但是个别业主未能及时缴纳契税、大修基金等相关税费,或者是不能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等材料,从而影响业主整体办证进度。

3.材料不符

办理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填写的表格存在错填、漏填需要修改、完善等原因造成房管局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