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局:
按照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财农【2017】1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970万元下达你局,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你局接到文件后,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文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文件)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结合2018年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储备情况,加快脱贫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管理,确保精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项目实施结束后,按时向我局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按时编报财务决算和项目完工资料,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石泉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