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三创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15:17作者:源自:

 

石创指发〔201722

<!--[if gte vml 1]>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明确三创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三创各项工作,促进“三宜石泉”建设。特别是年底将迎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验收和市双创指挥部对我县国卫及创建年度考核,及市双创办安排的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的明察暗访。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得实见成效,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现明确三创工作纪律如下:

一、依据《三创工作效能督查办法》(石创指发〔20177号)、《三创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石创指发〔201713号),结合《关于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758号)相关规定。

二、任务类型:对文件通知、会议安排、领导交办、白色单下达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存在以下情形的:

(一)不能及时安排或采取措施的单位及个人;

(二)收到黄色单、红色单、领导点名批评,各种媒体曝光的单位及个人;

(三)省级批评通报、考核扣分的单位及个人;市级年底考核,包括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批评通报或要求整改的单位及个人。

三、处理方式

1.通报批评,采取方式:文件;

2.公开曝光,采取方式:县电视台、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石泉大地》微信公众号;

3.约谈,采取方式:三创办约谈分管领导;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4.考核扣分,纳入年度考核,扣除分值;

5.“一票否决”,三创工作年度考核为零分,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启动追究责任程序。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