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泉县后柳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石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你办报来的《石泉县后柳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石农发办字〔2017〕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后柳镇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由安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安农发办发〔2017〕10号文件下达了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地址位于后柳镇长安村、汉阴沟村,建设规模0.58万亩,计划总投资823万元。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包括:
1标段:拦河坝1座、农用桥1座、浆砌石护岸堤100米,估算投资53万元;
2标段:长安村衬砌渠道6公里、盖板阶梯挡土墙180座、埋设管道600米,估算投资103.2万元;
3标段:汉阴沟村衬砌渠道7公里、盖板阶梯挡土墙130座、埋设管道400米,估算投资99.8万元;
4标段:长安村排洪沟治理1790米,估算投资131万元;
5标段:汉阴沟村农田防护堤1200米,估算投资176万元;
6标段:长安村新修改造田间道路(干道)3.75公里,估算投资75.57万元;
7标段:汉阴沟村新修改造田间道路(干道)2.8公里,估算投资56.43万元;
8标段:营造防护林500亩,栽植核桃苗13171株、点种茶籽5000公斤,估算投资48万元;
9标段: 科技推广项目:技术培训1000人次、示范推广天麻种植3000平方米,估算投资25万元
二、招标方式:
1-7标段: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至少在一报一网上,同时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8和9标段:依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组织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