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核查审定,现将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提前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6740.85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硬化组级路和产业路,新修便民桥、安全饮水及水利设施工程等。
二、建设内容
本次共下达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250个。计划投资6740.85万元,池河镇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配套资金500万元,硬化道路127.72公里。其中投资895.5万元硬化片区道路2条15.1公里;投资756.5万元硬化组级路11条22.7公里,投资2361.52万元硬化产业路65条89.92公里;投资499万元新建便民桥51座,投资732万元新建大桥2座;投资734.33万元新建安全饮水工程76处,投资45万元新建水窖50口,投资40万元新建灌溉渠道3公里,投资60万元新建河堤300米;投资117万元改造危房39户。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主体。本次下达的大型桥梁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迎丰镇和熨斗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安全饮水工程和水窖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道路硬化工程、便民桥、灌溉工程、河堤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负责实施。工程前期费用控制在6%以内,其中5%拨付到各镇人民政府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1%拨付到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于工程技术指导。
(二)规范项目管理。各镇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计划要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7天。
(三)严把工程质量。各镇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资金管理。各镇要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五)加快项目建设。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各类项目务必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及招标投标工作,2018年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2018年10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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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