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7〕14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在县城区开展市容环卫交通秩序暨市民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泉县 2017 年三创工作安排的通知》(石创指发〔2017〕4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深入推动我县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使我县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经三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内开展市容环卫交通秩序暨市民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城区、主要公共场所为重点,以教育、劝导、治理为主要方式,全面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同时探索长效机制和工作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逐步实现长效管理,为“三宜”石泉建设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C} 二、整治时间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期100天。
{C}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开展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采取增加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强化监管,不留管理空档,全面提升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清扫和保洁质量,及时收集、清运垃圾,确保辖区各路段保持干净卫生,无裸露垃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
2.落实网格区域包抓工作,重点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住户落实“门前四包”劝阻乱扔乱倒行为;组织网格区域内单位和经营业主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破损广告、野广告进行清理,清除绿化带垃圾、杂草,对公共设施进行清洗,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始终保持片区良好环境秩序,街面干净整洁;按要求设置控烟标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责任单位:三创各网格区)
3.组织开展汉江、池河、饶峰河、珍珠河等河道和中心城区及周边沟渠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始终保持水面、岸坡干净整洁并保持县城区内河道、排洪渠沟畅通,达到水面清洁,无杂物,清除“四害”孳生源。(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镇政府)
4.组织相关部门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和铁路沿线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确保窗口单位周边区域和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县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各相关镇政府)
5.强化镇村环卫保洁,配齐环卫设施,不间断发动镇、村(社区)干部职工和居民开展小区、居民楼院、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以及公路沿线卫生死角清理及“三堆五乱”、废旧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除;开展县城区家禽家畜养殖清理,消除县城出入口周边农户旱厕和露天粪坑,保持城乡良好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二)整顿规范市容交通秩序
1.组织对流动、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全面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始终保持县城环境秩序整齐、有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加大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顿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鸣笛催促、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保持县城交通通畅,秩序井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3.整治公交车辆、出租车辆车容车貌,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开展建筑工地治理,对建筑工地围挡进行全面检查,整修残缺破损围挡,规范设置私人建房围挡。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5.开展县城规划区流浪犬集中清理,加强县城犬只规范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
1.对县城道路、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补车行道、人行道和破损道沿,疏通下水道管网,修复和清洁照明设施。加强对行道树和绿化带管护,清理枯树枯枝,补植花草树木,消除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对县城所有破损垃圾桶、果皮箱进行更换,擦洗清理所有环卫设施;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增添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县城卫生管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
3.加快公厕建设和改造进度,对全县所有对外开放公厕进行排查,维修更换破损设施,完善防蝇纱设施,清理厕内乱写乱画和污垢,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责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政府)
(四)规范农贸市场管理
1.组织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落实市场派员驻场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完善给排水系统、公厕、垃圾中转、经营户一摊一桶等环卫设施配置和管护。督促、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卫生管理、活禽宰杀、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等工作,确保市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住建局、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2.加强便民市场、临时市场和夜市摊点规范管理、限时经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深化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专项治理
1.开展企业排污排查,实施水源地保护、噪声污染治理、县城企业烟尘和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治理,对燃煤锅炉、餐饮业油烟和建筑工地扬尘覆盖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水源地保护、环境噪声、烟尘控制、汉江等河流污水排放达标。(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
2.强化小餐饮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县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车站、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做到亮证经营,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执证上岗,规范操作,消毒及“三防”设施齐全,垃圾容器密封加盖,室内环境和后厨卫生达标;全面取缔明锅亮灶,对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开展美容美发、洗浴、旅馆卫生排查监管,做到亮证经营,设施齐全,消毒规范,卫生达标。(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4.开展歌舞厅、网吧综合整治,确保通风设施合理,卫生干净整洁,控烟措施得力。(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六)落实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1.加快县城各级医院按规定设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规范门诊日志。(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2.开展医疗废弃物集中检查,规范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县城所有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全部按规定统一收集处理;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转,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符合规范。(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3.组织县城各单位和消杀公司对单位内外部、公共区域环境特别是车站、医院、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站点、废品收购站、集贸市场、小餐饮店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定期开展集中消杀,对破损、设置不规范的“三防”设施全面更换,对毒饵站、毒饵盒设置再次排查,对垃圾通道、污水沟、下水道、废旧杂物等孳生地进行彻底治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爱卫办)
(七)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1.加强电视宣传,丰富聚焦三创等栏目,既宣传展示三创工作成果,又曝光存在的问题及不文明行为,营造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2.督促完善各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车站、码头、大中型购物场所、医院等更新巩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吸烟标识;督促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个体户,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巩卫宣传和健康教育知识。(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爱卫办)
3.组织开展出租车司机、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广场公园管理人员、环卫工人、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六小行业经营人员、社区居民集中宣传培训工作,特别要注重我县各项创建内容和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宣传,提高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文广旅游局、各镇政府)
4.督促各广告公司更换破损广告,更新县、镇主要路口设置的户外大型宣传牌,督促公园、广场等设置或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督促县城各建筑拆迁工地、已征待建空地设置和更新健康文化墙。(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政府)
5.督促各片区、县城各社区及国道、省道周边镇村在各自辖区内建立固定巩卫和健康教育宣传栏1-2块,每季度更新内容。(责任单位:三创各网格区,各镇政府)
(八)规范市民不文明行为
1.修订完善文明公约,从源头杜绝不文明行为;倡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不横穿马路,行驶中不随意调头,不随意停放车辆,爱护公共设施,不踩踏破坏绿地绿植,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不随意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挂,认真落实门前“四自一包”,注重文明礼貌用语,约束言行举止。(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镇政府)
2.规范市民文明习惯,采取宣传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和处罚。(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镇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要下茬。大力宣传此次整治的重大意义,对不文明行为抓拍曝光,电视、网络曝光整治中突出问题,通过舆论宣传、社会宣传、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来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二)严明纪律,重方式。各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文件整治内容,具体安排,明确人员,夯实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及执法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防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纠章、处罚,促使每个人从现在做起,积极帮助市民提高认识,强化文明行为意识。
(三)严抓落实,保成效。县三创办对各镇、各相关单位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督查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或重视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的进行全县通报;此次整治工作将纳入2017年度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7年6月23日
{C}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归档。
{C}{C}{C}石泉县三创指挥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