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营造安全的水环境。后柳镇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建立“河长+警长”制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态势。
加强组织领导,筑牢主体责任。为保障“河长+警长”制工作有序有效推进,镇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制定“河长+警长”工作机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共同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河长,由镇派出所所长担任镇级警长,由河流所经过的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并细化明确了镇级河长、警长、村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同时,还明确了镇派出所、中小学、卫生院、环保所、公用事业服务站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形成共同发力、协同推进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加强重点整治,改善环境面貌。为确保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有重点、有方向,后柳镇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水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采砂管理等,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无污染排放,畜禽水产养殖无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减少,河道漂浮物定期打捞,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水污染应急监测和处置机制逐步健全。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意识。“保护水环境我参与,水质安全我受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行“河长+警长”制的重大意义,同时通过网络媒体曝光一些破坏河道环境的现象,报道一些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汉江水质保护、共建生态后柳的良好氛围。
加强监督管理,夯实责任落实。为确保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出实招,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见实效,镇级河长每季度将不定期对河道进行抽查,镇“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全面检查,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开两次以上的巡查。镇纪委、镇“河长制”办公室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者一律从严终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