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卫交通秩序联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3-06 18:06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办发〔2017〕9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卫交通秩序

联合整治情况的通报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按照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卫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石创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抽调住建局、交警大队、城关镇三创办、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人员于2月16日至2月22日分为两个组开展集中整治,现就整治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本次整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分小组、靠责任、明任务、强督查”为行动原则,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为主线,重点整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城乡结合部“三堆五乱”、市民文明习惯。

(一)市容环卫有改观。住建局先后出动35人次,共清理流动摊点85起,出店经营38起,商家占道展销6起,乱摆乱放12起,拆除破旧横幅4条,清理野广告、“牛皮癣”10处,对环城路后门西单段行人道釉面砖进行修1处,清理堵塞化粪池1起,维修更换公厕设施3起,清洗更换脏污破损垃圾桶20个,修复了盲道2处,进一步落实了各门店及单位“四自一包”责任制度,卫生死角得到消除,绿化带的白色垃圾得到清理。

(二)规范市场见成效。住建局、交警大队、城关镇市管所先后3次对桃园市场,西单市场,金州路临时市场周边的水果摊、杂货摊、菜摊占路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进行整治,规范市场内乱摆乱放占用通道行为,规范活禽宰杀贩卖分离。3月2日再次专项清理桃园路市场文化南路段车行道贩卖鱼、蔬菜的摊点18起,流动摊点7起。纠正乱停乱放摩托车5辆,小轿车3辆。

(三)交通秩序很井然。交警大队先后出动26人次的警力,取缔了未经批准私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拖移乱停乱放摩托车40余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车辆张贴了处罚单150余份,撤除5处水果摊点车,严厉打击了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地、消防通道、随意调头、随意停靠,逆向行驶等交通违章行为,警告170余人次。

(四)三堆五乱得治理。社区内及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沿线,桥头,河边入口等地的“三堆五乱”突出问题,城关镇三创办整治期间通过串门走户劝导、请工人清理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治理。

(五)市民素质有提升。整治期间三创宣传车不定时在城区内循环播放整治通告,整治小组对沿街住户、商户就乱吐乱画乱倒乱扔乱挂、不走人行横道、跨越交通隔离设施、踩踏破坏绿化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劝导、纠正,市民素质有所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强度不够,一些突出问题未解决。文化北路滨江宾馆门口书摊占道经营;二里桥临时水果贩卖点环境卫生差,有售卖蔬菜现象;北环路摩托车、汽车洗修销售行业占用人行道加工作业,侵占泊位未得到治理;北街小巷、小区、县城入口“三堆五乱”“野广告”现象整治不彻底。二是整治成果难巩固,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为期一周的整治结束后,整治成果有回潮现象,违章经营者面对整治行动,采取“你来、我走,你走、我来,你来这里,我去那里”的办法和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特别是流动菜贩,水果、鲜花、礼品店、服装店出店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整治成果难以得到有效巩固。是宣传效果不佳,市民素质需再提升。参与整治的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标准、要求、措施宣传不到位,市民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门前“四自一包”未完全落实,车载宣传及舆论引导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整治工作没有营造出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镇、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坚持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不松懈、不停止,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城区管理的长效性、规范性、科学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水平;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强化市民教育管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