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6〕33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印发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量化赋分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赋分标准》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围绕目标任务,认真做好三创工作考核准备。
附件:1.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2.2016年各镇三创工作目标共性任务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3.2016年各部门、驻石各单位三创工作共性任务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4.2016年三创重点职能镇、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12月15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归档。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1:
石泉县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做好2016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三创”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特制定2016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各单位在“三创”工作中常规共性任务。
2.各单位围绕“三创”所承担的重点职能任务。
3.县三创办下达的各项阶段性工作和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考核计分办法
1.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法。
2.承担共性任务的各镇、县直各部门、驻石各单位三创考核综合得分=三创共性任务考核得分×90%+三创办评议得分(10分)±通报表扬或批评得分。
3.涉及“三创”重点职能工作的镇和单位,既要考核“三创”共性任务,又要考核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23个单位和镇涉及三创重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妇联、团委、政府办、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教体局、公安局、农林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交通局、统计局、文旅局、民政局、安监局、公路段、发改局,城关镇。)
重点职能镇、单位三创考核综合得分=三创共性任务考核得分×40%+重点职能得分×50%+三创办评议得分(10分)±通报表扬或批评得分。
4.考核加分,按《石泉县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石办发(2014)9号文件执行,受县三创指挥部或三创办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受省市表扬的每次加3分;创新三创工作方式,工作经验得到全县推广的,每次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5.考核减分,对到达完成时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单位,收到三创工作整改通知书的每次扣2分。受到县三创指挥部或县三创办通报的每次扣3分。受省、市媒体曝光、通报存在问题的,每项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
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1.根据年度考核计分情况,结合三创办平时对各单位工作掌握情况,由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及副总指挥、三创办主任及副主任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各单位三创综合考核得分。
2.根据《石泉县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石办发(2014)9号文件,“三创”工作实行双重考核,其单项考核分值将计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得分,三创考核总分低于85分的,以及在创建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县三创办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处理意见,且单位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树模活动,干部不得享受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
附件2: | ||
2016年各镇三创工作共性任务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标准分 |
1 | 重视、支持、配合三创工作;完成年度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的各项指标任务。 | 10 |
2 | 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到位,集镇街道每日清扫;集镇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集镇公厕落实管理人员,保洁到位,常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 | 10 |
3 | 完成对城镇农贸市场管理达标综合治理,按要求开展环境卫生、六小行业等集中整治,每季度分别组织1次督导检查,要有检查结果通报;严格执行河长制,落实水质保护相关责任,确保境内水质安全和河道内无明显垃圾。 | 20 |
4 | 在本镇干部职工及集镇居民中开展健康教育;扎实开展禁烟工作,公共场所及会议室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完成无烟单位创建。 | 8 |
5 |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防制人员、经费,防制措施科学规范,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4 |
6 | 完成县三创办下达的公益广告标语的制作安装任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三创知识宣传,确保本单位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知晓率大于90%。 | 8 |
7 | 建立绿化管护长效机制,日常管护效果良好;按照省、市园林城镇、园林村标准,大力开展镇村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完成2016年春、秋绿化造林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和园林镇、村创建任务。 | 20 |
8 |
各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 8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90%, 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9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均≥ 70%,其中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0%。 |
5 |
9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平均参合率高于全省(区、市)平均水平;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配置医疗用房、 设备和人员,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要把30%以上村建成省级卫生村。 | 5 |
10 | 各类创建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能真实记录反映所开展各类创建工作。 | 10 |
附件3: | ||
2016年各部门、驻石各单位三创工作共性任务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 ||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标准分 |
1 | 机关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到位,厕所清洁卫生,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保洁,有管理制度。 | 10 |
2 | 重视、支持、配合三创工作,抓好包抓责任片区工作,“四自一包”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区内无卫生死角、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等现象。 | 15 |
3 | 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开展健康教育;扎实开展禁烟工作,办公室及会议室有禁烟标示无吸烟现象。 | 8 |
4 |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防制人员、经费,防制措施科学规范,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7 |
5 | 完成县三创办下达的公益广告及创建主题标语的制作安装任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三创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本单位职工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知晓率大于90%。 | 10 |
6 | 对单位、企业、居住区内部绿化管护提升,落实管护资金和责任,日常管护质量良好。 | 10 |
7 | 单位办公室、楼道摆放绿植,有院落绿化的单位要修剪整形,彻底清除杂草和白色垃圾并设置爱绿护绿温馨提示牌和创森宣传栏。 | 10 |
8 | 深入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居住区的创建活动;完成2016年春、秋季绿化造林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 | 15 |
9 | 各类创建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能真实记录反映所开展各类创建工作。 | 15 |
附件4: | ||
2016年三创工作重点职能 镇、单位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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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工 作 任 务 | 标准分 |
城关镇 | 搞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市容环境等综合整治工作,每季度分别组织1次督导检查,要有检查结果通报。 | 25 |
开展县城出入口、镇口、村口、农村人口集聚区绿化治理;对重要节点实施绿化,加强绿化管护;国道沿线、涉旅道路沿线村要配置垃圾收集设施,落实环卫机制,垃圾集中填埋处理。 | 20 | |
切实做好社区居民楼院的环境卫生及公共区域的秩序管理,畅通群众投诉平台。 | 15 | |
按要求规范开展公民健康素养、市民文明公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等知识培训。 | 20 | |
扎实开展社区居民“三创”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于配合三创工作的热情,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宣传活动,更换1期宣传栏,每半年组织1次健康教育测评,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 | 20 | |
县纪委 (监察局) |
按照三创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落实三创责任追究。 | 100 |
组织部 | 按照三创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落实三创责任追究。 | 50 |
按照需要做好三创干部抽调和管理工作。 | 50 | |
妇联 |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普及三创知识,提高参与热情。 | 100 |
团委 |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普及三创知识,提高参与热情。 | 60 |
做好“青年林”的管护提升工作。 | 40 | |
政府办 | 按照巩卫、巩园、创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巩卫、巩园工作中的各项规划、方案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 50 |
政府网站开设“三创”专栏,落实专人对创建活动的相关新闻宣传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 | 50 | |
人社局 | 优先落实安排三创公益岗位,做好三创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保障和管理。 | 100 |
财政局 | 按照巩卫、巩园、创森的要求,将所需工作和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 50 |
按照三创要求提供各相关经费开支凭证和预算文件。 | 50 | |
卫计局 |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控烟禁烟管理,所有公共场所张贴有禁烟标识,努力营造无烟环境,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卫生单位、卫生镇村创建工作。 | 8 |
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集镇工作完成市级评估、资料申报和验收任务;全年建成市级以上卫生单位5个,扎实推进11个镇村卫生创建。 | 15 | |
集中开展春秋两季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和集中消杀活动,对城镇病媒生物防制综合治理的密度进行达标监测。督促指导各行各业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四害孳生得到有效控制,“四害”治理密度达标。 | 15 | |
规范行业健康教育和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健康促进活动进社区(村组)、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四进”行动,每季度组织1次健康知识培训,开展1次宣传活动,更换1期宣传专栏,每半年组织1次健康教育测评。 | 10 | |
组织对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工作进行1次自查评估;以“灭蚊防病、健康你我”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2次以上。 | 10 | |
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无甲、乙类可控传染病疫情暴发。 | 8 | |
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投诉处理平台,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投诉处理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0%以上。 | 10 | |
开展生活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做好农村公厕项目争取和推广覆盖,创造条件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努力实现年度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提升5%的目标。 | 6 | |
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0%;县城普通中小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 5 | |
做好城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绿化管护提升和创森氛围营造,重点抓好县医院和中医院绿化提升。 | 8 | |
牵头组建医疗志愿服务队,并常年开展志愿服务。 | 5 | |
教体局 | 督促教育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做好爱国卫生、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县城及周边学校没有群体性传染病疫情暴发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 60 |
督促城区各学校、教体单位做好绿化管护提升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氛围营造工作;做好石中、二中、长安九年制、江南中学等重点学校创森迎验点培育工作。 | 40 | |
公安局 | 全面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中心城区流浪犬治理。 | 15 |
开展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中心城区内禁放烟花爆竹。 | 15 | |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随意停车揽客现象的管理,规范行人乱穿马路,确保县城交通秩序良好。 | 40 | |
加强对三创工作综合执法的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对抗执法、妨害公务等行为。 | 30 | |
农林科技局 | 组织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肉产品检疫,加强动物疫病监督和防疫工作,确保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 10 |
加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定期开展监督检测,并公布结果。 | 10 | |
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创森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加强对全县绿化和植树造林技术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考核结果和奖补资金。 | 30 | |
结合实际制定各个迎验点位的提升工作和创森宣传氛围营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其他迎验点位培育的指导工作;确保迎检点位周边环境无缺陷(诸如乱砍滥伐、乱挖滥建、陡坡耕种等)及时查漏补缺(诸如缺苗死树、土壤裸露等)。 | 10 | |
着力构建森林文化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建立1处青少年森林文化体验中心,并经常性地开展体验活动。动员各级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创森宣传及科普活动,更加注重区别对象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创森宣传教育。举办创森书画、创森摄影以及花卉园艺展示活动,开展创森征文活动,制作生态文化宣传片、生态文化文集和图册等。 | 10 | |
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及时开展整形修剪,及时对缺株死苗进行补植补栽;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对古树名木应保尽保,组织开展毁林毁绿专项整治,加大对毁林、侵绿案件查处力度。 | 10 | |
牵头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 20 | |
住建局 | 启动实施县城数字化城管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 | 10 |
按要求组织开展市容市貌、建筑工地、非法广告、门头牌匾、公共场所等专项整治,有方案、有图文、有总结。 | 20 | |
加强市容市貌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确保市容市貌和县城整体卫生状况良好有序,市政公共设施完好运行;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二类以上公厕5座,县城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20%以上,池河、后柳、熨斗、中池、两河新建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 | 20 | |
组织实施2016年县城区绿化建设工作,绿化建设达到《绿化方案》中的要求和标准。加强城区绿化的管护,及时补植补载,确保绿化管护到位,效果良好。 | 10 | |
牵头完成上级下达的园林镇、村、单位创建任务。做好创建指导、检查、申报、验收、命名工作,按时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全县各单位园林创建达标率70%,县城主干道沿街单位创建达标率80%以上。 | 10 | |
结合实际制定创森各个迎验点位的提升工作和创森宣传氛围营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其他迎验点位培育的指导工作。确保迎检点位周边环境无缺陷(诸如乱砍滥伐、乱挖滥建、陡坡耕种等)及时查漏补缺(诸如缺苗死树、土壤裸露等)。 | 10 | |
抓好北辰森林公园提升、滨江公园绿化、江南湿地公园建设等“六园三林两线”示范体系建设以及“两路三园四镇五村”示范体系建设等工作;同步开展“绿化进万家”活动,突出重点区域培育2000个绿化示范户。 | 10 | |
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 10 | |
水利局 | 认真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生活水源地卫生管理规范,水源无污染、无垃圾污水直排现象。 | 20 |
加强汉江、饶峰河道水岸绿化造林抚育管护,加强绿地景观建设,打造河防、绿化、景观于一体的生态河岸水体,完成全年创森各项任务。 | 20 | |
加强汉江沿线环境整治,规范汉江两岸的开挖建设行为,县城流域河流上河道无破坏、无垃圾、无采砂、淘金点。 | 20 | |
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率达100%;江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池河、后柳、喜河创建镇排水供电、污水管网工程建设。 | 20 | |
加强县自来水公司日常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行业标准,化验室正常开展工作,生活饮用水达标,饮用水水质检测的相关资料齐全。 | 20 | |
环保局 | 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和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有检查监管记录。 | 20 |
加强噪声监管,开展对建筑工地、娱乐行业、商业营销噪音等集中治理,实现工地噪声扰民零投诉,全县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 25 |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 | 20 | |
加强污水排放监管,确保无生活及工业污水直排汉江;县城流域河流水质为二类以上。 | 15 | |
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公众对环保的满意率>75%。 | 20 | |
市场监管局 | 加强商品市场交易管理,各经营组织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 | 10 |
重点监控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确保市场日常交易秩序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10 | |
县城区域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偏远山区实行集中生猪屠宰点制度。 | 10 | |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20 | |
完成对城镇农贸市场管理达标综合治理。 | 10 | |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职工食堂、宾馆、旅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池、歌舞厅、网吧、自来水厂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方案、图文。 | 30 | |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 10 | |
交通局 | 督促指导汽车站做好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做到车辆美观干净,站内绿化美化、环境整洁、服务文明、控烟劝导,确保窗口单位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 30 |
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散装货物运输车超限超载,严格审查运输单位(个人)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 20 | |
加大出租车和公交车辆的管理,做到车容整洁,座套统一,服务规范,制度健全。公交车、出租车不拒载不欺诈,投诉处理率达到100%。在出租车、营运面包车上制作张贴规范的三创宣传标语。 | 30 | |
开展司乘人员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司乘人员文明素养。 | 20 | |
文旅局 | 开设三创专栏,专栏每周一期,宣传各部门(单位)三创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各种陋习和不文明现象。 | 25 |
围绕三创主题组织编排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深入基层、社区、乡镇巡回演出,为三创渲染气氛。 | 25 | |
全面实施古街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护修缮类、旅游服务设施类、老街区改造提升类(县城老街立面、古民居古院落装饰装修、街巷等改造建设)。 | 25 | |
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步道旁、核心景区设有文明旅游提示牌,游客中心提供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 25 | |
统计局 | 做好三创相关统计数据的衔接汇报,及时出据三创所需相关数据认定资料。 | 50 |
开展一次群众对市容环境卫生满意率、园林绿化满意率的调查,形成分析报告。 | 50 | |
民政局 | 加强节假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确保城区主干道、广场周边等重点区域无流浪乞讨人员。 | 100 |
安 监 局 |
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 | 50 |
开展企业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企业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标。 | 50 | |
公 路 段 |
巩固国道沿线绿化美化成果,对国道两侧绿化带进行抚育、管护和补植。 | 35 |
扎实开展国道沿线、城乡结合部公路环境卫生环境整治,从严查处沿线乱挖乱建和乱堆乱倒行为。 | 35 | |
对210、316国道石泉段道路交通指向标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完善和维护。 | 30 | |
发改局 | 启动实施县城数字化城管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 | 40 |
建成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建筑垃圾堆放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停车场20000m2 等环卫基础设施,池河镇、后柳镇、熨斗镇、中池镇、两河镇新建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