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区内“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报

时间:2016-12-13 13:16作者:源自:县三创办公室

石创办发〔2016〕42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县城区内“僵尸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    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僵尸车”,属报废车辆,破烂不堪、轮胎干瘪、车身落满灰尘、车下及周围垃圾堆积,长期无人管理,既占用了公共停车资源,又影响市容形象,与国家卫生县城格格不入。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打好全县环境卫生保卫战,县三创办、住建局、城关镇、交警队于11月24日至12月10日对城区街道、小区“僵尸车”开展专项整治。11月24日,三创办安排各社区对“僵尸车”进行彻底排查摸底登记,同时在城市交通道路、小区、社区等人流密集地粘贴《石泉县关于清理整治县城区内“僵尸车”的通告》,利用电子屏、电视播放该通告,告知、督促车主于7日内自行将车辆移走,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将进行清理整顿。

整治中,主要对城区各路段公共停车位、小区展开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僵尸车”进行登记,包括“僵尸车”停放地点、车型、颜色、车牌,并拍照、摄像取证。经统计,此次整治共清理摩托车137辆、三轮摩托车3辆、家用小车3辆,清理的“僵尸车”统一停放在城西停车场,经交警队公示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此次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即是我县在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又是推进城市整体环境面貌提升的实际行动,为城市环境改善新增亮点。

本次“僵尸车”整治后,各镇、各社区、各片区、各小区,要加强巡查,负责辖内市容环境卫生,如有“僵尸车”反弹现象由其停放地点责任主体单位或个人无条件自行清理,三创办将对全县各片市容环境进行督查。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      县政协办公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