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6〕27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举办“爱我石泉·争创文明”大型室外
演讲决赛歌舞晚会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三宜”石泉建设,切实抓好我县各项创建工作,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全面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现将“爱我石泉·争创文明”大型室外演讲决赛歌舞晚会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19:00时,在县春潮北广场举行。
二、参加人员
1.部分县级领导;
2.进入决赛的11名选手(含1名特邀选手);
刘 玲(城关一小)、谭晨晖(曾溪镇)、李海燕(城关中学)、 吴玲玲(中池镇)、陈 瑶(文广局)、涂 璐(司法局)、严 桢(政府办)、强雨薇(熨斗镇)、孟天玲(城关二小)、 曹 莉(教体局)、李佩今(档案局)。
3.各单位参加观看表演的人员安排;(见附件)
4.三创办、宣传部、公安局、消防大队、卫计局、安监局、信访接待中心、城关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1.致辞
2.开场舞蹈《同在蓝天下》表演:石泉县青年艺术团
3.1-4号选手演讲
4.音舞快板《十美石泉话三创》表演:石泉县青年艺术团
5.5-8号选手演讲
6.独唱《家乡美》演唱:石泉县青年艺术团:谭 玲
7.9-10号选手演讲
8.特邀选手:李佩今演讲
9.舞蹈《青青汉水边》表演:石泉农商银行舞蹈队
10.颁奖。
四、活动要求
1.请参赛选手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给选手安排参赛时间,解决实际问题;参加观看表演的方阵牵头单位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确定专人负责,按时组织好单位人员到场。
2.各方队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好本方队单位人员的进出场,参加人员在整个晚会活动过程中,要服从方阵牵头单位安排,按位入座,文明观看,注意入场与散场秩序,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3. 所有工作人员及参加表演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18:00前准时到活动地点进行准备;参赛选手请于18:30前到主席台签到;各单位参加观看表演的人员请自备凳子于18:30前在指定方阵内就座。
附件:现场观看演出人数安排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10月30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
县政协办公室,归档。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
现场观看演出人数安排
第一方队:(50人) 牵头单位:政法委
政法委: 5人 法 院:10人 检察院:10人 司法局:10人
公安局: 5人 信访中心:5人 审计局:5人
第二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人社局
人社局:30人 扶贫局:20人 安监局:5人 移民局:15人
环保局:15人 招商局:5人 房管局:10人
第三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农林科技局
农林科技局(含下属单位):100人
第四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住建局
文广旅游局:10人 水利局:50人 住建局:40人
第五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县纪委
县纪委:10人 县委办:10人 组织部:10人 老干部局:2人
考核办:2人 统战部:2人 农工部:2人 编委办:4人
党 校:5人 县人大:10人 机关工委:2人 县政协:8人
总工会:3人 团县委:3人 妇 联:3人 工商联:3人
残 联:4人 档案局:7人 红十字会:2人 宣传部:8人
第六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政府办
政府办:10人 发改局:15人 经贸局:20人 民政局:10人
财政局:15人 国土局:20人 统计局:10人
第七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卫计局
卫计系统(含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合疗办、宣计站等):100人
第八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教体局
教育系统(含石泉中学、职教中心、城关中学):100人
第九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国税局
国税局:15人 公路段:15人 地税局:15人 烟草局:10人
水文站:2人 气象局:2人 盐务局:2人 邮政局:10人
地电公司:25人 养老经办中心:4人
第十方队:(100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20人 人 行:2人 农 行:5人 工 行:5人
农 发 行:2人 农商行:10人 交通局:20人 电信公司:10人
移动公司:10人 联通公司:10人 广电网络公司: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