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对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08-24 17:55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办发〔2016〕33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再次对县城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

督查检查的通知

 

县城区各相关单位,池河镇: 

7月中下旬县三创办组织专家对城区机关单位、学校、“六小”行业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了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行业管理及“三防”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基础差,孳生地治理不彻底,三防设施不完备、蟑螂密度超标等诸多问题,为彻底消除病媒孳生地,进一步完善三防设施,减少四害密度,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确保病媒生物省级技术鉴定顺利通过。经研究决定再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1.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是否达标。

2.各行业“三防”设施是否完善,正常使用。

3.“六小”行业内部环境卫生是否管理到位,符合标准。

三、人员组成及检查范围

第一组检查范围:机关单位、社区、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粮库、建筑拆迁工地、污水处理、特种行业、公共外环境、垃圾收集系统、公厕。

组  长    王朝霞(爱卫办主任)

成  员    杨新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夏金兰(县环卫所副所长)

          杨先勇(三创办工作人员)

          郭  静(三创办工作人员)

          高逸轩(陕公卫工作人员)18161932779

第二组检查范围:向北路(含)以西、滨江大道文化路(不含)口以西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美容美发、小旅馆、足浴、商场、超市,西单农贸市场。

组  长    蒋昌喜(三创办副主任)

成  员    唐小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余红霞(三创办工作人员)

          张  磊(三创办工作人员)

          包隆强(陕公卫工作人员)13891502919

第三组检查范围:向北路(不含)以东、老街(含)以东的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美容美发、小旅馆、足浴、商场、超市,桃园农贸市场。

组  长    杨承家(疾控中心病媒专家)

成  员    陈  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赵  丹(爱卫办工作人员)

          赵  华(三创办工作人员)

          马  蕊(三创办工作人员)          

李飞翔(陕公卫工作人员)15829549630

第四组检查范围:池河镇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公共外环境、垃圾收集系统、公厕。

组  长    余  强(县三创办副主任)

成  员    张兆琴(县三创办工作人员)

          张磊(大)(县三创办工作人员)

          高逸轩(陕公卫工作人员)18161932779

池河镇市场监管所2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视频采集,照片留影,并现场提出限时整改意见。

2.各检查组要坚持工作标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影响省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鉴定的实行责任追究倒查。

3.各检查组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9月1日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爱卫办和三创办。

4.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