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创工作重点综合治理项目责任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07-21 15:24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办发〔2016〕29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三创工作重点综合治理项目责任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县三创指挥部《关于下达2016年三创工作重点综合治理项目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石创指发〔2016〕2号)要求,县三创办于6月23日至6月29日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的各项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就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六小”行业集中治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年初对全县小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分片摸底,截至目前,经营行业超过1000家,以动态监管的模式掌握行业的日常经营,先后派出执法检查2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余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杜绝无证经营、环境恶劣的情况出现,截至目前发出整改通知29户,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从业处罚。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五小”行业专项检查,出资为每一家经营户设立档案盒,设置规范的档案目录;分三次对“五小”行业服务对象、从业人员进行了知识培训,将商业街和政府路打造成“五小”行业精品示范街。

(二)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载体,现已开始对示范一条街(文化路至春潮广场段,1.5公里,100户)的餐饮店和美容美发店统一门头、统一“三防”设施、统一服装、完善后厨设施,建立食品安全示范户20户,通过举办社区协管员培训会、社区群众座谈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宣传教育会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个社区、每个企业;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和职工食堂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批发商户缺乏统一票据的情况,特制定了统一格式的《食品经营企业一票通》,目前发出一票通400余套;开展了“高考中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出动执法检查3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店37户;查办了“销售假冒棒棒冰案”等3件具有代表的食品违法案件;县食安办召集成员单位对全县11个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综合整治:水利局、卫生监督所牵头,卫生监督所对3个品牌的桶装水进行了送检,送检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集中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运转、人员管理等方面要求;对石泉水电厂库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左右岸护网进行修复,对右岸破损10处恢复加固处理,左岸新更换安装200米防护网;第二水厂湘子河水库水源地沿公路和住户安装800米护网隔离,总投资7.5万元。县城供水厂化验室坚持每天对水源地进行三次常规八项检测,每月一次水质分析,半年一次全分析。

(四)城镇病媒生物防制综合治理:卫计局牵头,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整治活动的通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开展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城市(集镇)入口等公共区域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结合孳生地调查及治理活动,全面开展以落实周五清扫和门前“四包”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爱卫办每季度组织一次城乡环境卫生大检查,并在全县范围通报检查结果;于5月31日邀请省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防制专家对我县各镇各单位、重点行业和各社区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重点区域和场所孳生地治理及三防设施的规范设置;由县财政出资30万元对县城规划区重要区域、公共场所等节点每月统一消杀两次;疾控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密度监测,保证消杀质量,完善相关监测资料。

(五)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住建局牵头,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2016年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监察大队共开展集中整治1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先后清理占道、出店经营3110余次;清理流动摊贩3298余人次;清理占道经营水果车70余辆,批评教育200余人次;清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行为58起;依法暂扣物品55人次;收缴散发野广告及宣传单6750余份;集中及日常清理乱贴乱画300余次,清理乱喷乱涂野广告10次。抽调11名执法人员,开展高、中考“禁噪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饮食摊贩、市容环境污染隐患、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为考生营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两次整治取缔乱发补习、填报院校、中技招生宣传单位共33所(家),收缴宣传品30余万份;取缔免费送水及宣传台11处;纠正占道、出店经营8家;取缔流动商贩105余起。

环卫所对新开业的门店进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入户宣传50余次,教育、处罚“门前四包”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10余次;分别对五大片区(向阳大街片区、北环路片区、滨江大道及老街片区、杨柳及古堰片区、江南片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累计清理城乡结合部三堆五乱、城区卫生死角60处,教育、处罚乱扔乱倒行为20余次;维修地埋式垃圾箱35次,维修公厕门窗、阀门等设施48次,安装公厕防蚊蝇设施(窗纱、门帘)34处;同取缔杨柳新区垃圾箱4处,全部更换为240L垃圾桶,共计88个;清洗城区200个果皮箱;加大清扫保洁密度、保洁到位。人工清扫一类道路每天不少于3次,二、三类道路,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天候、巡回清扫保洁;同时,每日对向阳大街、滨江大道、新桥及杨柳大道进行机械化清扫1次,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30%。

(六)城镇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综合治理:住建局牵头,按照“一店一牌、设置规范、亮化和谐、协调统一”的原则,加强户外广告规划控制,把好审批关,基本控制向阳路的广告设置统一规划;加强户外广告治理,尤其是节假日前后商家促销,店内外张贴纸张广告和地铺广告;开展调查摸底,对我县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普查,纠正违规制作及破损整改门头牌匾行为65余处;拆除乱吊乱挂条幅70余条,清除地铺广告30块,清除小广告灯箱36个,清除违章遮雨篷16家。

(七)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社区、背街小巷、村口、路口综合治理:城关镇牵头,利用爱国卫生活动月,在城区社区组织周五义务清扫、文明劝导活动,共出动人员210余人次,动用垃圾清运车、挖土机20余次,清除垃圾60余车;结合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工作,对背街小巷、楼道院落的卫生死角、“牛皮癣”等环境卫生“顽疾”进行整治,共发动组长、楼院长和志愿者70余人,清理乱堆乱放和卫生死角23处,清除各类小广告、“牛皮癣”260余处,清理垃圾15车,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的村、社区进行了卫生死角、建筑垃圾堆、路边杂草、村组乱堆乱放整治,共发动群众80人,清理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10处,清理垃圾8车;向县创业就业局争取公益性岗位13个,用于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解决卫生死角、三堆五乱等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过程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机制。

(八)城镇建筑工地及公路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住建局牵头,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组织工地环境卫生(三堆五乱、车辆运输、工地周边环境)整治3次;工地噪声整治2次,出动执法车12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对县城15个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在围挡上设置公益广告和“三创”宣传标语,要求公益广告、“三创”标语内容不得少于围挡面积的30%;在6个工地设置扬尘治理公示栏,公示施工扬尘控制措施、项目经理、具体责任人姓名及扬尘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10个在建工地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现场出口设置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15个工地施工现场及外围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及时清运、遮盖、洒水或其他措施;8个工地涉及高空作业施工的,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对县城15个在建工地下达《关于加强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下达停工通知书18份,制定标准,限制施工时间。

(九)交通秩序综合治理:交警大队牵头,围绕“春运”、“清明扫墓”、“五一”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酒后驾驶整治”、“工程渣土车辆整治”、“乱停乱放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加大了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3次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学校、客货专业运输等重点单位20多家,发现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11处,共查处交通违法6300余起,暂扣驾驶证件47本,行政拘留交通违法者12名,查扣无牌证、报废、拼装等违法机动车21辆,通过强化路面检查,共查处11起工程车超载违法;对辖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采取每月排查整改,并联合路政大队着力整治了一批交通事故隐患,先后确定城区北环路东延伸段路口、向阳大道东三角地、新桥路口等4处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目前4起重大交通事故隐患全部整改结束加大了交通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投入力度,城区投入使用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牌达50多块;调整城区主次干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对医院、社区等有条件的路段施划一批停车泊位;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学校、企业、农村、机关、社区等上门宣传22次,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次,举办法制讲座14场,民警深入辖区单位散发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

(十)城镇农贸市场管理达标综合治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抽调稽查大队、城关镇共25名干部,组成5个检查组,对县城两个集贸市场、521户餐饮单位、51户熟食店、127户美容美发单位进行执法大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和熟食店亮证经营、健康证、“三防”设施、餐具消毒、购货验收、食品留样等方面,同时整顿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整顿环境卫生、落实市场企业主体监管责任。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每月对重点店面巡查两次,对非重点店面巡查一次,提高举报投诉反应和处置效率,采取分片包抓、“人包户”的形式进行监管。

(十一)空气环境质量、城区噪声综合整治:环保局牵头,以县政府名义及时印发了《石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2015-2016)》;加大对“一江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聚集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区域的化工、缫丝、矿山、水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非煤矿山、中高考禁噪、建筑建材等13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4月11日至4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江河沟溪河道沿岸和公路沿线、县城、集镇及村庄周边垃圾乱倒、污水直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春节前后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煤设施污染、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焚烧垃圾秸秆等行为,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冬春季重污染天气现象发生,确保县域空气质量安全,目前活动正在开展;联合住建局、农林科技局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杂草的通告》;共处理群众投诉50余起,责令限期整改11起,行政处罚1起,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6月前,共检查各类企业、工地、服务场所(餐饮门店、景区景点、船舶)59家,处理群众投诉40起,责令整改24起,依法处罚4起,罚款21万元。同时,建立了排污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和环境监察执法电子档案,畅通“12369”环境热线;联合住建局、公安局、文广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在2016年高中考期间“禁噪”工作开展联合检查,确保了高中考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大部分综合整治工作在城区和各镇没有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标准、要求、措施宣传不到位,新闻媒体宣传、监督和车载宣传及舆论引导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二是认识不到位,治理行动缓慢。专项整治是针对各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所做出的安排部署,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和治理要求,工作进度和治理效果直接影响国卫复审工作,部分牵头责任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治理效果不明显,有反弹现象,部门抓总职责不明确,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治措施不力。三是协调配合不够,整治声势不大。部分牵头单位没有很好地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不力、管理不严、纪律松散,在开展综合整治中,既无实施方案,又没有开会安排,整治中既无声势,又无工作信息。还有少数配合单位配合不积极、不主动,敷衍应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宣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车载宣传、入户宣传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对所涉行业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标准宣传。要通过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一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门店,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努力推动各项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措施,迅速掀起强势治理行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严格对照标准上门查找问题督促自行整改,对自行整改不达标的,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强制整改。在整治中,要深入工作现场,坚决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达标一户,特别是对无证无照经营和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商户、门店,要依法予以取缔。

 (三)严格督查督办,全面推进落实。县三创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综合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配合、任务落不实、敷衍应付,影响全县国卫复审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石泉县三创工作效能督查督办及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