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07-18 15:39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办发〔2016〕28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

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国家卫生县城的入门条件,也是国卫复审的首要工作,8月份省爱卫办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鉴定,鉴定结果直接决定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是否通过,据前期工作掌握情况,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基础差,问题多,情况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决定开展县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22日(周一至周五) 

二、检查内容

1.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是否达标。

2.各行业“三防”设施是否完善,正常使用。

3.“六小”行业内部环境卫生是否管理到位,符合标准。

三、人员组成及检查范围

第一组检查范围:机关单位、社区、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医院、车站、粮库、建筑拆迁工地、污水处理、特种行业、公共外环境、垃圾收集系统、公厕。

组  长    王朝霞(爱卫办主任)

成  员    赵  丹(爱卫办工作人员)

          余红霞(三创办工作人员)

          高逸轩(陕公卫工作人员)18161932779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个职能部门最少1人)

第二组检查范围:向北路(含)以西、滨江大道文化路(不含)口以西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美容美发、小旅馆、足浴、商场、超市,西单农贸市场。

组  长    蒋昌喜(三创办副主任)

成  员    赵  华(三创办工作人员)

          张  磊(三创办工作人员)

 包隆强(陕公卫工作人员)13891502919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个职能部门最少1人)

第三组检查范围:向北路(不含)以东、老街(含)以东的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美容美发、小旅馆、足浴、商场、超市,桃园农贸市场。

组  长    陈  瑞(疾控中心健教所长)

成  员    马  蕊(三创办工作人员)

          张兆琴(三创办工作人员)

          李飞翔(陕公卫工作人员)15829549630

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个职能部门最少1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视频采集,照片留影,并现场提出限时整改意见。

2.各检查组要坚持工作标准,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影响省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鉴定的实行责任追究倒查。

3.各检查组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7月25日之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爱卫办和三创办。

4.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