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发〔2016〕24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创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组:
现将《石泉县三创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石泉县三创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三创巡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以强有力的巡查力度推动全县三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和健康有序地开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4〕9号)要求,结合创卫创森创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范围
以县城规划区域范围和池河、饶峰、两河、后柳、喜河、熨斗镇为重点,同时辐射云雾山、迎丰、中池、曾溪集镇和部分重点村。
二、工作重点
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和其他创建任务标准,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绿化带卫生、户外广告、交通秩序、建筑工地、门头牌匾管理和“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城管、交警、市场监管、运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和21个责任片区周五义务清扫情况。
(三)各镇各单位各及责任片区承担的三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管理、“六小”行业管理、公厕管理、道路河道管理、集镇环境卫生、镇辖村和社区环境卫生、城镇园林建设和造林绿化等各项创建指标体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巡查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期间、夜间晚十点前以及节假日全天。
(二)巡查方式。以暗访为主,不打招呼、不发文件、不事前通知,采取集中和分散,机动和灵活多样的巡查方式,现场查看、拍照、摄像与记录,收集第一手资料。
(二)巡查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交给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对个性突出问题必须当日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书面下达《督办通知书》明确办结时间,要求回复结果;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县三创办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由三创办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并落实解决方案。
四、组成人员
第一组:
组 长:余 强(县三创办副主任、巩卫组组长)
成 员:郭 静 赵 华
第二组:
组 长:徐宗富(县三创办副主任、创森组组长)
成 员:吕 鑫 张兆琴
第三组:
组 长:周传利(县城管大队副队长、三创办宣传综合组组长)
成 员:杨先勇 马 蕊
五、相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三创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安排部署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工作。要健全完善巡查工作台账(含巡查时间、参加人员、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督办及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切实做好考勤工作。
(二)严格督办落实。对巡查中现场交办和下发督办通知书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对没有按时限完成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问题单位,再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要求;如仍未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的,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如果书面通报批评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单位,县三创办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对该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组长要切实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亲自带队深入问题现场,视察分辨具体情况,分析原因,协调解决。所有巡查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无私无畏、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注意工作形象,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确保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做到有记录、有督办、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