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接省级复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6-07 17:05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指发〔2016〕5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接省级复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接省级复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5月30日


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接省级复查工作方案

 

2016年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冲刺验收年,现已初步确定今年八月进行省级复查,为认真落实市双创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接省级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创指发〔2016〕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全力做好创森省级复查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40项指标全面达标,顺利通过省级复查” 的目标,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创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对照标准、加快推进、任务不变、工作要实,倒排工期、冲刺复查”的原则和“补齐短板、全面达标、点上做靓、线上做精、面上做实”的要求,统筹推进实体和软件建设任务,适时浓厚创森宣传氛围,全力冲刺完成各项创森任务,确保省级复查顺利过关。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创森宣传工作

1.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整合报纸、电视、网站等现有媒体和石泉政府网站、石泉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创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县城区大型电子屏幕、LED屏、建筑工地围墙要开展创森公益宣传,县城主要出入口和县镇主要道路要设立大型创森宣传标语。   

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三创办、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

3.深入开展创森培训活动,举办创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企业”宣讲会,重点做好窗口单位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园广场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重点人群创森基本知识培训工作,举办具有石泉特色的茶饮、蚕桑、盆景等森林文化体验活动,提高生态文明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4.加强各级学校森林文化和生态文化教育培训,组织学校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5.在景区、宾馆、酒店等窗口单位设置创森宣传栏,放置创森宣传资料(卡)。

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二)加快县城区创森工程建设

1.进一步抓好“六园”建设和改造提升

(1)对杨柳湿地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完成江南湿地公园建设,增加县城绿地总量和旅游休闲景点。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水利局

(2)抓好北辰森林公园和滨江公园的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县城园林的品质和品味。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加快杨柳秦巴风情园建设,展现我县蚕桑、根雕、茶艺、奇石等森林经济文化成果,形成森林生态文化产业基地和森林文化体系,推动旅游文化发展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4)按照“生态化、清洁化、科技化、园林化”的治理思路,将水土保持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杨柳水保生态示范园,形成休闲观光新景点。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2.实施县城门户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1)加快实施县城门户道路景观改造建设。对十天高速出口至汉江二桥和古堰集镇至珍珠河桥头东西两条县城入口道路,按照城市景观大道的标准进行改造并配套绿化和人文景观设置。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完成三里沟至北辰森林公园沿线可视范围的墓地绿化。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 实施单位庭院绿化普及工程。

(1)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及居住区活动,持续推进单位绿化、居住小区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力争全县完成单位附属绿地66.80公顷,60%以上单位建成园林式单位,用绿色进一步扮靓社区、单位和庭院。

完成时限:2016年8中旬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城区所有机关单位办公室、楼道要摆放绿植,有院落的单位要开展见缝插绿、破硬增绿,建绿带花池,扩大绿化面积。城区所有学校、医院、商场、营业网点(银行、通讯、邮政)等窗口单位要在办公及营业区域摆放绿植花卉,增加城区绿量。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县三创办

(3)组织发动各社区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对社区的空闲地、边角地栽树种绿,开展绿化进小区活动,按照“车聚、树进、花开”的总要求,增加居住区公共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水平。

完成时限:2016年8月中旬

责任单位:城关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迎验示范体系

1.严格按照三创指挥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示范体系建设的通知》(石创办发〔2016〕2号)要求,对照创森5大类40项评价体系,做好迎验示范体系的培育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城关、池河、后柳、喜河镇人民政府及县住建局、县农林科技局、县水利局

2.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复查工作,对2008年以来成功创建成为市级以上的园林式单位进行全面复查,对有继续创建条件的要求继续向上一级创建,无继续创建条件的要求做好单位绿化提升工作。梳理一批县城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示范典型,作为创森验收备选点位抓好培育。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依法强化森林和病虫管护

1.落实造林绿化管护责任,搞好森林防火防虫,强化栽植林地跟踪管护,严格执行《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依法查处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适时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2.组织开展毁林毁树专项整治,加大对侵绿、毁林案件查处力度。对县城周边山体林地乱挖乱建损毁林地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3.加强县城区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制度,对城区侵绿、占绿、毁绿和商户门前人为造成绿化苗木死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加快完善创建档案资料

各部门要按照三创办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的通知》(石创办发〔2015〕2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创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逐年归档,专人管理,要确保提交档案资料数据准确、逻辑一致,各项创建指标必须达标,创森规划任务全面完成。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

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省级复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队伍,围绕创森各项指标和本方案下达任务,逐项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位,明确每个点位、每个科室、每位工作人员责任,采取“销号制”方法,逐项逐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坚定“创则必成”的信心,围绕补齐短板、冲刺迎验这条主线,突出加快“六园三林两线,两路三园四镇五村”等创森重点项目建设、认真收集完善创森档案、明确迎验示范点(线)、不断提升创森宣传教育等重点开展工作。县三创办统筹协调,各镇和县林业、住建、交通、公路、水利等各部门各负其责,倒排工期,狠抓落实,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经费,加大投入。抓住国家主体功能示范建设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扶持,落实财政创森专项投入、整合项目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建立健全创森工作投入增长机制。

(四)强化督查,有序推进。为强化完成任务落实,县三创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开展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县三创办将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年度三创目标责任考核,对完成不到位限时进行整改,影响创森达标的部门单位,按照三创问责办法启动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