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第17期

时间:2016-03-30 10:51作者:县三创办源自:

 

近期三创重点工作情况通报

         近期,县三创办对城区及江南片区市容环境卫生及绿化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周五清扫常态化。各片区牵头单位都能全面落实片区工作责任,将周五卫生大清扫活动常态化,并安排专人不定时对责任片区进行巡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片区居民住户门前三堆五乱现象得到改善,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观。第九责任片区安排工人疏通水沟,将墙体修复完整,解决了石泉中学侧门墙体污水溢出问题;第二十片区筹措资金,出钱出力,清理疏通新世纪商住楼下化粪池问题;第二十九片区水利局在短时间内筹措资金,安装了400米钢质防护栏,解决污水处理厂沿线绿化带常被工程车辆碾压损毁问题。

    (二)市容市貌有改观。县住建局、交警大队等县城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巡查有力度,通过开展几项整治,使城区及江南片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县住建局杨柳中队、环卫所工作人员与城关镇分管领导及村组干部对316、210国道沿线及住户院场的脏、乱、差进行大整治,使这两处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较以往规范、整齐。县交警队及住建局联合行动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乱停乱放得到遏制,有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三)创森创园见成效。全县创森重点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各镇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长势良好,顺利实现本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县政府督查室、农林科技局与三创办紧密配合,完成年度绿化验收工作;县水利局投资71.89万元,启动县城新桥段汉江北岸临江坡面景观绿化工程;总投资1002余万元的江南新区主干道绿化及湿地森林公园工程,将于12月底完成全部绿化工程。

 (四)认真细致备迎验。省级生态县迎验期间,三创办负责做好城区宣传氛围营造和外围环境卫生工作,在县市场监管局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充分利用商户IED电子屏、广播、电视、媒体网站、户外公益广告等全方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发挥三创办组织协调职能,严格按照《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督办整改环境卫生问题,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保证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交通秩序井然,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五)舆论宣传力度大。县电视台设立周三曝光台栏目,曝光县城脏乱差现象,做到每周至少一条;市政园林所为迎接创园验收更换一大批创国园宣传广告;县政府信息中心支持重视三创宣传,通过政府网工作动态让更多群众了解三创;市双创网随时能浏览我县三创工作动态,创森宣传名列全市第二,受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

     县三创办通过不间断巡查发现,我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弹,城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依旧严重。

      (一)鼎尚购物中心门前、迎宾路口商铺占道堆放货物和商用器材,有的商家干脆将办公桌设置在人行道上招揽生意。(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祥和路口有三处流动商贩经常设点摆摊经营商品和蔬菜,无人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西单市场前门东西侧8家水果商铺严重出店占道经营,有的商铺将甘蔗蜕皮后干脆堆放在行道树旁边沿街叫卖,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日常出行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北环路西段货运、私家车辆占道停放、沿街商铺随意将商品占道经营或进行货物中转,严重阻碍交通。北环路禁止停放货运车及工程车辆情况有所反弹,没有得到有效管控。(责任单位:交警队)

     (五)北环路东西两段10余商家在人行道上烧柴取暖,有的还将自家灶台搬到人行道上生火做饭,严重影响过往群众的日常出行、市容整体形象和生态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三创责任片区)

    (六)垃圾处理厂厂区段倾倒建筑垃圾及工程淤泥现象十分严重,县三创办多次督办未得到有效整改。(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关镇、新桥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垃圾处理厂厂区段倾倒建筑垃圾及工程淤泥现象严重问题,住建局要从工地管理、建筑垃圾收集投放等问题根源上想办法解决。

    (二)强化日常管理机制。住建局要加大城市管理人员巡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完善重点街道定岗定责机制,随时劝阻流动商贩,彻底杜绝占道经营;城关镇要进一步加强316、210国道居民门前院落、房前屋后的三堆五乱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三创办将对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跟踪督查督办,多次督办未整改问题将依照《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