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各单位做好“三创”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地有声,2015年8月17日,县三创办发布《2015年三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2015年三创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赋分标准》。
该考核办法涉及全县各镇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及驻石单位,考核内容包括“三创”工作的常规任务,其中涉及三创重点职能的22家单位在考核常规任务的同时还将对其承担的重点职能任务及阶段性、临时交办任务进行考核。据悉,此次考核将根据《石泉县三创工作督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石办发(2014)9号文件,实行“三创”工作双重考核制:其单项考核分值将计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得分,三创考核总分低于85分的,以及在创建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县三创办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处理意见,且单位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树模活动,干部不得享受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以严格创建手段,强力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