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忽视的“斑马线”

时间:2015-06-17 08:50作者:网友源自:网络

最近笔者在向阳路看到许多地方的斑马线都形同虚设,人们为了方便抄近道,对其视而不见。

小细节、大隐患,看似省力方便的横穿也许就是事故的祸因,据县交警队提供的数据,2014年我县交通事故共1132起,因行人不走斑马线引起的交通事故200余起,占总交通事故18%左右。对随意横穿马路引起的事故行人至少要负次要以上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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