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1-12 09:22作者:县三创办源自:县三创办
 
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县域环境,提升县城品位,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增强我县综合竞争力,根据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 新石泉的建设目标,坚持与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相结合,突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全面达标和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形成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旅游文化体系,实现城乡绿化和园林建设景
观化、产业化、品牌化,推进美丽富裕新石泉建设。
    二、总体目标
    2015 年底各项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项验收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为全市2016 年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命名作出示范。 
    1.新增植树造林762.5 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8% 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2%,绿化覆盖率达到43.1%, 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4%,街道树冠覆盖率30%,人均公园绿地11.15 平方米;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满足市民游憩需求,市民出门500 米有休闲绿地;建成区乔木种植占绿地面积65%以上。
    2.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5%,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 林木绿化率达90%,形成森林景观通道。
    4.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县城滨江风光带。
    5.县城周边、县城老城区、杨柳、新堰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
    6.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5%以上,分散居住型达20%。
    7.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2%;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建成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8.杜绝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9.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它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
    1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为全县1525 平方公里辖区,重点是县城建成区和城关、池河、后柳、喜河4 个重点镇以及后柳镇中坝村、黄村坝村,两河镇童关村,池河镇五爱村,城关镇杨柳社区5 个示范村, 
各镇根据本镇实际统筹推进绿化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实施重点造林业绿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 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城郊万亩生态林、水源地涵养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开展周边山体绿化、汉江绿化治理、单位绿化帮扶,建好城周生态景观带,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防护隔离带,县城周森林屏障建设范围沿向外扩展至第一层山脊线;对境内汉江和子午河、富水河、池河、饶峰河等主要河流遭人为破坏的裸露斑点进行绿化,形成了沿河道的绿色景观长廊; 对境内230 多公里的国、省、县道沿线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抓好义务植树示范林建设,完成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共青团员林三片义务植树示范林建设。
    2.实施县城六大公园建设改造工程。按照旅游景点的建设 要求,实施县城区六大公园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是新建杨柳湿地公园和江南湿地公园,增加县城绿地总量和旅游休闲景点;二是抓好北辰森林公园和滨江公园的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县需园林的品质和品味;三是加快杨柳秦巴风情园建设,展现我县蚕桑、根雕、茶艺、奇石等森林经济文化成果,形成森林生态文化产业基地和森林文化体系,推动旅游文化发展;四是按照“生态化、清洁化、科技化、园林化”的治理思路,将水土保持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杨柳水保生态示范园,形成休闲观光新景点。
    3.实施县城门户道路和涉旅道路景观绿化建设工程。一是 实施县城门户道路景观改造建设。对十天高速出口至汉江二桥和古堰集镇至珍珠河桥头东西两条县城入口道路,按照城市景观大道的标准进行改造并配套绿化和人文景观设置。二是按照旅游道路景观化的规划建设要求,实施石泉至云雾山公路、后柳至黄村
坝公路的绿化景观建设。三是完成江南新区道路、杨柳环线路绿化建设。
    4.实施村镇生态建设示范工程。一是重点抓好城关、池河、 后柳、喜河4 个重点集镇的绿化提升工作,推进镇周风景林地、公园、游园和街旁、广场、单位等公共绿地建设以及道路、山体、河流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二是科学编制规划,抓好5 个旅游示范村(后柳镇中坝村、黄村坝村,两河镇童关村,池河镇五爱村, 城关镇杨柳社区)建设,形成以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乡风美的特色村庄,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施山林经济发展工程,托我县资源优势, 积极发展山林经济,着力打造后柳镇四大观光果园,完成观光采摘步道和入园旅游标志标识建设,抓好果树的补栽补植管护;完成喜河、后柳两镇茶文化体验园建设,突出观光休闲体验,进一步增强林业在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5.实施单位庭院绿化普及工程。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达 标和创建园林式单位及居住区活动,持续推进单位绿化、居住小区绿化、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力争全县完成单位附属绿地66.80 公顷,60%以上单位建成园林式单位,用绿色进一步扮靓社区、单位和庭院。
    6.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及 湿地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城市绿化树种,培育推广乡土树种。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保护小区、种质资源保护地为补充的自然保护网络。加强森林火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严格依法治林,无严重
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的事件发生。
    7.实施生态文明教育工程。把“生态建设为了人民,生态成果人民共享”作为森林生态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纪念活动、生态文化主题活动、宣传展览活动任务,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生态建设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活动的知晓率、
参与率和支持率。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4 年12 月底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召开动员大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创建实施阶段(2015 年1 月至2016 年4 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目标
任务。
    3.考核验收阶段(2016 年5 月—12 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 改进提高。迎接实地考察评定。
    4.巩固提升阶段(2017 年以后)按照《安康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具有石泉特色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巩固和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指挥的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分管林业、住建、水利、交通、三创工作的县级领导任副总指挥,实行创森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抓, 日常工作县“三创”办牵头,县林业局、住建局、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以及各镇按职责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多方筹资,多元投入。财政、住建、交通、公路、农业、 扶贫、移民、水利、林业、民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实行统筹使用。积极推进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本着“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吸引各类资金投入绿化造林。
    3.科技创新,示范带动。加大造林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力 度,积极争取科技示范扶持项目,加快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示范园、示范户建设。继续坚持“领导抓点、部门帮扶”等成功做法,带动全民植树深入开展。
    4.强化监管,依法治林。严格城市绿线管控,健全绿化工 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施工验收制度,实施绿化全程跟踪监察。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强化林地征占用监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 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疫情防控
责任,严防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5.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年 度目标考核。县三创办要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把创森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的强度、深度和力度。要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创建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6.完善档案,记录过程。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镇村要规范 建立和健全完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档案资料,积累反映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经验体会及日常管理的文字、音像资料,确保做到“软件”不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