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春季绿化建设工作初验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4-06-18 08:27作者:县三创办源自:县三创办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按照《石泉县2014年春季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三创办抽调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于5月中旬分别对全县集镇、县城、城区河道沿岸以及公路沿线茶园的绿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初验报告单已分别下发至各责任乡镇、部门)。现将初验结果通报如下:
一、绿化任务完成情况
从检查验收情况看,全县各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单位领导亲自到绿化现场,协调解决绿化用地、资金、苗木等问题。抢抓春季绿化黄金时节,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或聘请专业施工队施工,开展绿化管护工作,绝大部分镇和单位,都能按时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特别是城关镇挤出资金,及时深入农户地块,协调解决绿化用地矛盾,确保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池河镇、迎丰镇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多方筹资,率先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
(一)城区绿化、城区河道沿岸绿化和公路沿线茶园建设初验情况(3个):
初验合格单位(3个):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
(二)集镇及重点社区绿化初验情况(11个):
1、初验合格单位(8个):池河镇、迎丰镇、中池镇、后柳镇、喜河镇、城关镇、两河镇、饶峰镇
2、初验基本合格单位(2个):熨斗镇、曾溪镇
3、因工程施工调整到秋季施工单位(1个):云雾山镇
(三)89个单位绿化管护初验情况(承担2013年绿化建设的单位):
除石油公司、财保公司、人保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绿化管护工作较差外,其它83个单位初验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不够重视,春季没有全面完成《2014年绿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4〕7号)中的绿化任务。二是少数单位绿化建设质量不达标,所植苗木胸径、冠径偏小,绿化带苗木密度不够。三是存在有擅自改变绿化设计的现象。
四是部分单位苗木管护工作没跟上,存在“重栽植、轻管护”的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管护,确保苗木成活率。夏季高温天气容易造成苗木缺水死亡,各绿化责任单位要坚持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思想,将苗木管护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苗木管护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对苗木进行浇水、修剪、锄草、施肥等管护工作,降低苗木因缺水造成的死亡,确保栽一株、活一株,栽一片、绿一片。
(二)加强指导,抓好绿化建设质量。县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专业技术人员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绿化责任单位对此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初验报告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在秋季进行整改,并加强管护,确保11月份绿化工作正式验收全面合格。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办。县三创办将对各镇各单位绿化管护工作和秋季绿化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相关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督办情况纳入年度三创工作目标考核。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