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职人员践行文明“十带头”承诺

时间:2014-05-16 08:43作者:易守云源自:三创办

 

    近日,石泉县把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公职人员“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的示范表率作用,实现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的教育目的,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群众路线,突显公职人员示范表率作用。
    全县在岗的公职人员集体承诺:带头尊重环卫成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带头维护交通秩序,不乱穿公路、不在车行道行走,不违规停车、不乱掉头。带头支持市容管理,不购买流动商贩物品,不在占道摊点就餐购物。带头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不在公共场所溜犬,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带头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插队抢先,不高声喧哗,不污言秽语。带头厉行节约,不讲排场,不浪费食物。带头遵守社区管理制度,不乱堆乱放,不乱泼乱倒。带头制止不文明行为,不得袖手旁观、不管不问。带头参与志愿活动,不图虚名,不被动应付。带头践行“石泉精神”,不做阻碍石泉发展的事,不做有损石泉形象的人。
     据悉,此次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引起共鸣,在与单位签订“十带头”承诺书后,大家在上班之余,纷纷走上街头,自发组织拿着扫把、小铲子在创建责任区内打扫卫生,清理小广告,为过往路人发放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宣传彩页,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