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4-04-11 16:03作者:县三创办源自:县三创办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根据《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素质的要求,坚持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优化八大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开展八大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四个一”示范创建活动;“争当石泉十佳,唱响石泉十美” 评优树模活动;“六礼”倡导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地域文化、创建文明石泉”系列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活动;“爱家乡、我在行动”主题活动),着力提升六化水平(美化、绿化、亮化、净化、优化、文化水平),努力建设平安石泉、诚信石泉、人文石泉、生态石泉、和谐石泉、魅力石泉。
二、工作重点
按照《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测评标准,以“优化八大环境”为龙头,扎实开展“八大活动”,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
(一)全面优化八大环境
1.优化政务环境。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行政,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投诉;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大于90%。
2.优化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群众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大于85%;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
3.优化市场环境。塑造诚信政府形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窗口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群众对“窗口”行业风气、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分别达到85%、90%以上。
4.优化人文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大于75%;加快文化强县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城镇信息化建设;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5.优化文化环境。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文化产品;建立“扫黄打非”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网吧监管,净化荧屏声频,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禁止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事件。
6.优化生活环境。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战略,全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发展公共交通,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达到8标台;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100%
7.优化社会环境。持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大力推进“平安石泉”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夯实基层综治工作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逐年上升。
8.优化生态环境。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重视城区绿化,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改善城镇环境质量,确保污水处理率、水质达标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符合测评体系要求。
(二)扎实抓好八大活动
围绕创建目标,在全县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营造人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设立专栏、系列报道、典型采访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重要意义等进行广泛深入地解读、宣传,在全县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创作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文艺作品,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演出。组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征集、评选活动,引领讲文明、做好事、当好人的道德风尚。
2.开展“四个一”示范创建活动。以“微笑在石泉,满意在石泉”为主题,抓点示范,创建以向阳大街、集镇主街道为核心的一批文明示范街,北街、向阳、古堰、杨柳等一批文明示范和谐社区,城关、池河、后柳、喜河、熨斗、两河等一批文明集镇,医院、车站、商场、银行、酒店、宾馆、邮政、通讯、电力、工商、税务、便民服务中心等一批文明示范窗口单位。
3.开展“争当石泉十佳,唱响石泉十美” 评优树模活动。在全县各条战线评选表彰年度“十佳人民公仆”、“十佳村干部”、“十佳诚信纳税户”、“十佳农村致富能手”、“十佳文明好少年”、“十佳科技人才”、“十佳巾帼模范”、“十佳平安卫士”、“十佳服务明星”、“十佳道德模范”等十佳先进典型,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道德追求,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开展“六礼”倡导活动。将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文明交通素质作为重点,大力倡导言谈举止、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文明有礼,引导市民逐渐养成文明规范、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良好社会礼仪。
5.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协会的牵头作用,以“邻里守望”为主题,开展社区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和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以“关心关爱”为主题,开展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以“文明创建”为主题,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不良行为习惯纠错、文化体育以及网络文明传播等志愿服务。
6.开展“弘扬地域文化 创建文明石泉”系列文化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群众文化社团为依托,以文艺汇演、文化赛事、体育竞技等文化活动为平台,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7.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发出全民阅读倡议,开展全民阅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组、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进特殊人群、进医院、进宾馆“十进”和“书香石泉、阅读校园”专题活动,组织书香石泉、全民阅读知识竞赛。
8.开展“爱家乡、我在行动”主题活动。以我为石泉经济发展献计献策、石泉精神表述语宣传活动、“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演讲比赛、“爱家乡、建家乡”劳动技能大赛等活动为重点,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立足于本职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名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家乡、为家乡做贡献的石泉人。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申请创建(2013年10月—12月)。深入基层调研,做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并逐级向省市提出创建申请。
(二)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14年1月——2015年5月)。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陕西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三)初审整改,查漏补缺(2015年6月——2015年10月)。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任务一览表和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邀请省、市文明办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机构对我县创建工作实地测评初审。
(四)巩固提高,申请验收(2015年11月——12月)。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向省委、省政府申请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各镇要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三创办要制定宣传方案,分解宣传任务,督促各部门、各镇通过网络、电子屏、标语等方式扩大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确保创建活动知晓率、支持率100%。新闻宣传单位要对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并及时回访整改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严格督查,夯实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三创办要对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督查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五)建章立制,提升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督查机制、保障机制、协调机制,注重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新经验,积极探索完善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