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创建成果,冲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县三创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一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百日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创建达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暗访检查考核内容,按照全员发动、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的要求,启动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百日整治行动,促进我县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石泉县城及各镇,重点是县城所在区域及国、省、县道及涉旅道路沿线各村(社区)。整治内容包括市容环境秩序、健康教育宣传、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通过扎实工作和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市容环境卫生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采取增加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强化监管,不留管理空当,全面提升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清扫和保洁质量,及时收集、清运垃圾,确保辖区各路段保持干净卫生,无裸露垃圾。(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
2.落实片区干部职工巡查和蹲点责任,重点督促沿街门店、住户落实“门前四包”,劝阻乱扔乱倒行为。组织辖区单位和经营业主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破损广告、野广告进行清理,清除绿化带垃圾、杂草,对公共设施进行清洗,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始终保持片区良好环境秩序,街面干净整洁。(责任部门:三创各责任片区)
3.组织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办公区、生活区、家属区内外卫生进行打扫,完善环卫设施,清洁粉饰墙体,完善绿化管护,按要求设置控烟标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栏。(责任部门:县爱卫办、三创各责任片区及各单位)
4.组织开展汉江、池河、饶峰河、珍珠河等河道和中心城区及周边沟渠环境卫生整治,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始终保持水面、岸坡干净整洁并保持县城区内河道、排洪渠沟的畅通,达到水面清洁,无杂物,清除“四害”孳生源。(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及相关镇)
5.组织相关部门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和铁路沿线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确保窗口单位周边区域和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旅游局,城关镇政府)
6.强化镇村环卫保洁,配齐环卫设施,不间断发动镇、村(社区)干部职工和居民开展城中村、居民楼院、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以及国道、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线卫生死角清理及“三堆五乱”、废旧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除;开展县城区家禽家畜养殖清理和国道、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线散养家禽家畜治理,消除县城出入口周边农户旱厕和露天粪坑,保持城乡良好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喜河镇、饶峰镇、两河镇政府)
(二)整治规范市容交通秩序
1.组织对流动、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全面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始终保持县城环境秩序整齐、有序。(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2.加大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对县城规划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规范人行道车辆停放,保持保县城交通通畅,秩序井然。(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3.整治公交车辆、出租车辆车容车貌,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4.开展建筑工地治理,对建筑工地围挡进行全面检查,整修残缺破损围挡,规范设置私人建房围挡。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抛洒现象。(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公安局)
5.开展县城规划区流浪犬集中清理,加强县城犬只规范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三)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
1.对县城道路、管网、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修补车行道、人行道和破损道沿,疏通下水道管网,修复和清洁照明设施。加强对行道树和绿化带管护,清理枯树枯枝,补植花草树木,消除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现象。(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2.对县城所有破损垃圾桶、果皮箱进行更换,擦洗清理所有环卫设施;在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增添一定量的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县城卫生管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城关镇政府)
3.加快公厕建设和改造进度,对县城所有对外开放公厕进行排查,维修更换破损设施,完善防蝇纱设施,清理厕内乱写乱画和污垢,强化公厕管理和保洁责任。(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城关镇)
4.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拆除违章建筑,拆除县城残垣断壁,对单位和居民已征待建空地修建文化墙或设置钢化围挡。(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四)规范农贸市场管理
1.组织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落实市场派员驻场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完善给排水系统、公厕、垃圾中转、经营户一摊一桶等环卫设施配置和管护。督促、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卫生管理、活禽宰杀、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等工作,确保市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责任部门:县工商局、农业局、经贸局、林业局)
2.推进便民市场和果蔬店建设,对背街小巷临时市场规范管理,限时经营。(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五)深化环境保护和六小行业专项治理
1.开展企业排污排查,实施水源地保护、噪声污染治理、县城企业烟尘和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治理,对燃煤锅炉、餐饮业油烟和建筑工地扬尘覆盖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水源地保护、环境噪声、烟尘控制、汉江等河流污水排放达标。(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2.组织对一江两岸排污口全面截污再次排查和治理,严禁污水直排江河。(责任部门:县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城关镇政府)
3.强化小餐饮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县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车站、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做到亮证经营,制度上墙,从业人员执证上岗,规范操作,消毒及“三防”设施齐全,垃圾容器密封加盖,室内环境和后厨卫生达标。全面取缔明锅亮灶,对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责任部门:县药监局)
4.开展美容美发、洗浴、旅馆卫生排查监管,做到亮证经营,设施齐全,消毒规范,卫生达标。(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5.开展歌舞厅、网吧综合整治,确保通风设施合理,卫生干净整洁,控烟措施得力。(责任部门:县文广局)
(六)落实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1.加快县城各级医院按规定设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规范门诊日志。(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2.开展医疗废弃物集中检查和规范,县城所有医院、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疗废弃物全部按规定统一收集处理。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转,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转运符合规范。(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3.组织县城各单位和消杀公司对单位内外部、公共区域环境特别是车站、医院、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站点、废品收购站、集贸市场、小餐饮店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定期开展集中消杀,对破损、设置不规范的“三防”设施全面更换,对毒饵站、毒饵盒设置再次排查,对垃圾通道、污水沟、下水道、废旧杂物等孳生地进行彻底治理,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七)营造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1.加强电视宣传,丰富聚焦三创等栏目,既宣传展示三创工作成果,又曝光存在的问题,营造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县文广局)
2.督促完善各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车站、码头、机场、大中型购物场所、医院等更新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吸烟标识。督促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国卫宣传和健康教育知识。(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工商局、爱卫办)
3.督促完善县城各广告公司更换破损广告,更新创卫宣传内容。更新县城主要路口设置的户外大型宣传牌和主要街道创卫宣传内容,督促公园、广场等设置或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4.督促县城各建筑拆迁工地、已征待建空地设置和更新创卫文化墙。(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5.督促各片区、县城各社区及国道、省道周边镇村在各自辖区内建立固定创卫和健康教育宣传栏1-2块,每两个月更新一期与创卫和健康教育有关的内容。(责任部门:三创各责任片区,各镇政府)
(八)提升市民创卫满意程度
1.开展群众投诉问题处理大排查,加大问题解决力度,及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县三创办、爱卫办、相关部门)
2.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模拟调查,了解群众心声,听取群众对三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在调查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县三创办)
3.组织开展出租车司机、集贸市场管理人员、广场公园管理人员、环卫工人、旅游景点管理人员、六小行业经营人员、社区居民集中宣传培训工作,特别要注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效和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宣传,提高群众满意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工商局、住建局、旅游局、药监局,各镇政府)
四、时间安排
整治行动从8月1日起至10月底,大致分三个阶段。
(一)梳理问题,明确措施阶段(2013年8月1日至8月10日)。结合暗访重点,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确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
(二)集中力量,突击整治阶段(2013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根据梳理问题,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分兵把口,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10月底)。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干部职工巡查和蹲点责任,进一步深化整治成果,查漏补缺,整改提高。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安排,各个环节的部署、检查及落实责任必须具体详实,责任到人;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现场督办,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打破常规,确保整治效果。创卫治理和巩固工作所涉及任务和特点要求是全天候、不间断,加之正处夏季高温期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打破工作常规,建立强有力的错时、延时管理机制,增强巡查管理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加强群众休闲时间和繁华地段的管理力度,做到早7:30至晚9:30管理不缺岗、不断档。
(三)全面发动,争取群众参与。各级各部门、各片区和周边社区、村委会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积极投入整治工作,迅速掀起整治工作热潮。各新闻媒体要坚持跟踪宣传报道,及时捕捉整治工作亮点,公开曝光阻碍整治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扩大教育和震慑效果。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广泛关注、支持、参与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梳理问题,明确措施阶段,县三创办要全程参与问题排查,相关单位整治方案报送县三创办;集中力量,突击整治阶段,县三创办要全程跟踪督办,集中整治情况专项通报;分兵把口,巩固提升阶段,县三创办对人员到岗及工作成效全程督查,强化“发现问题—书面交办—限时整改—到时销号”和每周通报督办程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也要加强督查,定期检查。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纪律要求,对人员不到岗、到岗不尽责、尽责无效果或因暗访存在突出问题而影响创建工作验收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同时,本次百日整治行动已“赋重分”纳入年度三创目标责任制考核,占三创年度考核的80%。年底,县三创办将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单位的百日整治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严格进行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