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中小学生作业、睡眠、 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1-034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教体科发〔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07 08:48
内容概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扭转不科学的育人导向,确保学生作业总量不超标、睡眠充足、手机得以有效管控、良好阅读习惯得以养成、体质健康得到有效管理,构建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新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的通知》(陕教〔2021〕23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石泉县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石泉县中小学生作业、睡眠、 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扭转不科学的育人导向,确保学生作业总量不超标、睡眠充足、手机得以有效管控、良好阅读习惯得以养成、体质健康得到有效管理,构建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新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的通知》(陕教〔2021〕23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石泉县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抓好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看似小事,但都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要站在为国家为民族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工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杜绝本负面清单所列现象的发生,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取得实效。要认真对照本负面清单,定期开展自查工作,要畅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组织教师、家长、学生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为有效开展“五项管理”奠定基础。

本负面清单作为全县中小学“一流教育质量”创建暨年度综合考核、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小学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从年度考核总分中扣除0.5至3分,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教师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不得参与当年评优树模及晋级。

同时,县教体科技局设立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负面清单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举报台账。各中小学校要将电话号码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监督举报电话:

办公室:0915-6321313   

督导办公室:0915-6312608

教育股:0915-6323571    0915-6312615    








石泉县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负面清单

一、作业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教师要基于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按照“作业精选、教师先做、分层布置、全批全改、反馈及时、讲评到位”的要求,进行作业的设计、布置、批阅与评价。教师不得超越课程标准、教学进度、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以及惩罚性、机械性的作业,严禁不加选择地成单元、成册布置作业,杜绝一刀切强制全部完成。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有选择性批改或不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所征订的教辅必须通过新华书店正规渠道征订,任何学校、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另行购买。严禁以学生会、家委会、家长微信群、QQ 群、钉钉群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练习册、学习用具等违规行为。学校及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打(复)印学习资料。

3.各学校要明确年级、班级学生家庭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每个班的作业,由班级责任人审核、平衡后,建立每日家庭作业清单,在放学(放假)前及时布置到位,不得化整为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书面家庭作业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得超过9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120分钟。

4.严格考试评价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二、睡眠管理

1.科学编制学校作息时间。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原则上小学控制在7:50以后,初中控制在7:20以后。中午、下午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确保师生饭后有1小时的休息时间。住校生晚自习小学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初中每天不得超过3课时。

2.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小学生每天达到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不得晚于21:20;初中生不得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3.严禁教师提前上课、拖延上课时间和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

三、手机管理

1.各学校要正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争取理解与支持。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各学校要细化管理措施,做实手机管理,不得不管不问、放任自流。

2.严禁教师使用校讯通、微信、QQ、钉钉等信息平台以及APP推送作业或要求学生完成、提交作业。每天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3.教师不得利用家长群发布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求助、慈善、募捐,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及涉及他人隐私等信息,除特殊情况外,休息时间内不得发布消息。同时,严格控制家长群消息发布次数,原则上每日不得超过3次。无特殊情况,家长群一律开启全员禁言模式,不得要求家长点赞或回复。

四、读物管理

1.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严禁学校及教师向家长和学生推荐未经正常程序审核的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学校要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不得受赠未经审核的读物进入校园。

4.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图书藏量达到国家标准,读物配备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更新配齐图书。每年要定期对学校图书、学生自购读物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凡有内容不健康、与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相违背、不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读物,一律下架处理,杜绝内容不健康、质量低劣、盗版、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读物进入校园。学校图书室要按要求定期按时足时开放,不得随意缩减开放时间。

5.各学校要常态化保持班级、楼道、图书室的书架干净整洁,书架内的图书摆放整齐规范有序。图书室要参照省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每周推荐内容健康、励志性和知识性很强的图书让学生阅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同时,学科教学应有意识引入图书资料作为课程资源,引导学生阅读原著。要加强党史、革命史、思想政治理论及其他学科理论读物的阅读引导。积极开展书香校园创建,设立读书节,组织学生开展阅读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五、体质管理

1.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倡导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与健康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3.体育与健康课要聚焦“教会”,严格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严禁“放羊式”教学,确保教学质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大力培养中小学生运动习惯,使他们能掌握1-2 项运动技能,确保“小胖墩”和“小眼镜”得到有效遏制,比例逐年下降。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勤练、常赛”的要求,通过组建运动队、社团活动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健全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全员运动会或体育节。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取消体育训练、竞赛和体育运动会。

5.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每学期一次视力监测,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并告知家长,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落实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对体质达标率、近视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校,视情况按比例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6.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的课桌椅和照明设备。教师要定期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和管理,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严禁随意取消。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