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查暨做好2021年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xz/2021-0021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曾溪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10 09:32 |
内容概述 |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查暨做好2021年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通知 |
各村委会:
为扎实开展2021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根据石林发〔2021〕20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查暨做好2021年公益林补偿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及乡村振兴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扎实做好2021年我镇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实施资金精准兑付,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成果,需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各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生态政策效益补偿核查负总责,认真开展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查工作,为补偿兑现打好坚实基础。
二、加强监管,做好全面自查
开展自查是确保公益林资金使用高效、资金兑付精准有效、公平公正保障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坚持“落界不变,长期稳定”的公益林区划原则,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公益林资源监督监管,及时掌握本辖区范围内公益林地变化情况,坚决杜绝“领空钱”现象。各村要重点对各类项目征用、占用公益林地、公益林经营者绝户、死亡、重大森林案件等,以及其他导致公益林地减少的,认真开展自查清理。自查工作从4月8日-4月20日结束,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通过公文平台报县林业局。各村坚决清查集体经营的公益林挂靠现象,及时发现,立即清理,确保公益林资金使用规范。积极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主动调处林权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群众关切的利益问题。完善公益林管护合同签订,到期应及时与农户补签新的管护合同,对长期稳定的公益林管护期一次可签订5年。
三、坚持程序,做好系统录入和补偿兑付
各村支部书记要加强与镇林业对接,按照要求在录入前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村受益户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第一次公式,公式期为七天,公式期满后由各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镇林业站,林业站将根据各村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并录入支付系统;镇林业站对各村受益户进行录入完毕后,在上报前,会再次将录入清册返给各村,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二次对本村预兑付清册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内如有问题各村提供依据,可做调整,期满各村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镇林业站,镇林业站在接到各村二次审核完毕,有各村支部书记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后,将进行上报兑付,一经上报将不在调整,如有任何问题镇林业站将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待兑付完毕后镇林业站,会再次将兑付清册电子档返给各村,由各村负责对群众公示告知。
坚持属地管理各村主要领导负责把关制,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录入、精准户卡一致”的要求,坚持张榜公示程序,坚持公示无异议后再经各村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公益林补偿兑付工作稳定高效。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要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请各村统筹做好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安排得力人员,配合镇林业站做好系统对接和录入,同时做好公益林档案管理。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