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4-20 18:09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要求,在各部门梳理上报的基础上,形成了石泉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石泉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要求,在各部门梳理上报的基础上,形成了石泉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石泉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修改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建立核查机制,于4月27日前将本单位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服务大厅或窗口、政务服务网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

附件:石泉县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doc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