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推荐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陕民发〔2021〕22号)要求,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拟推荐石泉县人民政府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0915-6321376)。
石泉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