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6-16 08:44
来源 县委督查室
内容概述 2020年5月,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国安办移交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县委《关于落实重点信访矛盾包案化解责任的通知》文件明确的重点信访矛盾包案攻坚任务专项督查,同时督办了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211件、领导批示办理件97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石泉督查第2期

2020年5月,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国安办移交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县委《关于落实重点信访矛盾包案化解责任的通知》文件明确的重点信访矛盾包案攻坚任务专项督查,同时督办了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211件、领导批示办理件97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

1.2019年县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事项延期办理11件,已完成4件,正常推进4件,承办单位申请继续延期办理3件;

2.2020年第一季度县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事项62件,已完成55件,正常推进5件,承办单位申请延期办理2件;    

3.2020年第11至1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事项33件,已完成11件,正常推进22件;

4.2020年第1至3次书记办公会议续办事项27件,已完成2件,正常推进25件;

5.2020年第1至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续办事项21件、4至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50件,已完成20件,正常推进51件;

6.2020年第1至3期县长办公会议续办事项7件、第4期县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4件,已完成1件,正常推进10件。

(二)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本月督办2020年第一季度领导批示件97件,已办结90件,正在办理3件,申请延期办理4件,分别为领导批示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关于印发安康市“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4个办理件,经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已延期办理。

(三)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秦岭生态环保整改问题共涉及13个单位19个问题,其中需在5月20日前完成整改的17个。5月21—22日,县监督检查组会同县纪委监委、县环保督巡办、县秦岭办对整改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现场验收,除县交通局3个项目(G541工程、先曾路、雁山瀑布度假区旅游环线复绿项目)、县林业局1个项目(寨沟采石矿复绿项目)、县自然资源局1个项目(青山沟复垦项目)因招标程序时间长、施工难度大等原因,经请示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延期至6月20 日验收,其他1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县秦岭办已于6月1日将验收情况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国安办移交的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情况

风险隐患排查共确定整改任务31项,目前已整改到位26项(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17项),按时间节点正在整改中的5项。

(五)县委《关于落实重点信访矛盾包案化解责任的通知》明确的重点信访矛盾包案攻坚任务进展情况

信访矛盾问题共34个,已办结销号20个,按时间节点正在办理中的6个,未按时间节点办结并申请延期的7个(县人民法院负责的1个,城关镇负责的3个、池河镇负责的2个、自然资源局负责的1 个,经请示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已延期办理),滞后1个,即县住建局负责的罗宗洪反应珍珠河广场征迁遗留问题。

二、本月督查工作综合评定

总的来看,通过4月份督查通报晾晒和结果运用,本月被督查单位抓落实力度明显提高,大部分重点工作基本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持续推进。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脱指办、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城乡开发公司等单位承办的5件会议确定事项、4件领导批示办理件虽未办结,但承办单位能够主动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并说明客观原因,经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已延期办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回头看”暗访问题整改、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重点信访矛盾包案化解三项督查情况将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暂不作为5月督查工作综合评定负面依据。

5月份,未发现因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重点工作滞后的现象。本月被督查单位工作综合评定为“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强化工作统筹,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重点工作,尤其要加强未办结销号事项的办理进度。同时严格落实督查联络员制度,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未办结事项尤其是已延期办理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后续发现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一律按照《石泉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通报批评,并根据月综合评定结果在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