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索引号 zfzstjj/2020-0034 公开目录: 统计公报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6-16 15:41
内容概述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石泉县统计局

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根据石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544个,从业人员271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1.6%和101.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1.1%,零售业占68.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2.3%,零售业占77.7%(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7.6%。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7亿元。负债合计3.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84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4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50%和73.7%(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2.5%。负债合计0.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3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22个,从业人员9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0.7%和83.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5%,餐饮业占70.5%。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4.8%,餐饮业占55.2%(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8.4%。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6.8%和348.3%。负债合计0.7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84亿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1个,从业人员1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33.3%和493.1%(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7%。负债合计0.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4个,比2013年末增长27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个,物业管理企业3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8.2%和483.3%。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574人,比2013年末增长162.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7人,物业管理企业27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67.9%和401.9%(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9.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95.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9.68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00%和300%。负债合计23.8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8亿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2个,从业人员102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50%和270.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商务服务业占8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1%,商务服务业占91.9%(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8.2%。负债合计0.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7亿元。(详见表4-1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