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0-05-27 14:31作者:源自: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20020

三、采购人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联系人:胡诚

电话:0915-63218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局内

联系人:左蔡蔓子

电话:0915-6325159

传真:0915-632515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石泉县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3辆

项目概况: 项目自用

项目用途: 执法执勤车辆

采购预算: 434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可以是厂家也可以是4S店);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7 09:00:00至2020-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下载询价文件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通过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询价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联系方式: 0915-2110976,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方式:18009157160 ,投标供应商将询价文件中回执单电子版在发售截止期限内发送至419025963@qq.com。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3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6-03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6325159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