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fgj/2020-0015 公开日期: 2020-02-21 16:39
来源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内容概述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将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城关镇、池河镇、后柳镇、曾溪镇、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将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700.9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硬化产业路,水毁恢复工程、堤防工程。

二、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700.91万元,实施项目27个。其中:投资450.67万元硬化产业路6条8.55公里;资投115万元新修堤防2处260米;投资135.24万元对农村道路挡护和路面损毁进行恢复重建。

三、具体要求

(一)明确实施主体。本次下达项目中,产业路硬化、水毁恢复工程、堤防工程由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实施,县交通局、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部分水毁恢复工程由县交通局实施。

工程前期费用控制在6%以内,其中:5%拨付到各项目单位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1%拨付到各业务主管部门,用于工程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测。

(二)严格质量标准。产业路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转弯半径不低于15米、最大纵坡控制在16%以内。C30水泥混凝土硬化宽度3.5米,硬化厚度18厘米,C25路肩、水沟配套,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每公里4处硬会车道。

(三)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严禁工程质量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参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招投标及施工。项目计划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各村公示10天。

(四)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执行《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路面硬化铺筑前,县交通局必须对路基进行验收,对路基弯沉、压实度、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等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全面检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路基不得铺筑路面。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施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项目验收前,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工程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

(五)严格资金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实行财政报账制,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成册。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六)加快项目建设。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2020年2月底前完成施工设计及评审和招投标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收集、完善、整理好项目资料,2020年7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石泉县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表.xlsx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