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jmj/2019-044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经贸发〔2019〕3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10-17 09:30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结合我局管理工贸系统内“无黑无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企业:

现将《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19年10月11日

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结合我局管理工贸系统内“无黑无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工作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扫黑除恶和行业系统治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石泉县工贸行业系统秩序持续稳定。

二、 创建工作目标

工贸行业领域内无涉黑涉恶案件;工贸行业领域内无影响恶劣的乱点乱象;工贸行业内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管理措施扎实有效;行业治乱满意度(公众满意度调查)96%以上。

三、 创建工作措施

(一)持续摸排,加强治理,全面推进无涉黑涉恶案件创建。按照零容忍、全覆盖的原则,以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为重点,组织力量深入工厂、商场、超市、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等场所开展多轮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内易受涉黑涉恶干扰的在建重点项目、商贸超市、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领域的强揽工程、拖欠工程款、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建立完善线索管理台账。利用书记民情“三本帐”对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等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方位、多角度的杜绝涉黑涉恶案件发生。(责任单位:工业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聚焦行业治乱,强化源头防范整治,确保无乱点乱象。按照治乱点、整乱象的要求,严格要求各工贸企业业主加强与局扫黑办、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条件。局党组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领导工作职责和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行业治理标准、列出行业治理范围、结合日常的摸排行动,对工贸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乱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力争工贸行业治乱满意度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政办股、扫黑办、各工贸企业)

(三)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治理,构建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要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性工作机制,要强化商贸流通领域行业治理,重点对盘踞在商贸行业、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农副产品批发等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似黑恶势力的线索摸排和收集。注重健全完善扫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黑恶犯罪滋生发展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整治机制,主动会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现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扫黑办、工业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提高意识,加强指导,强化责任抓落实。组织干部针对各企业是否涉黑涉恶逐一进行排查,对在排查范围内列举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要逐条过筛,坚持分析研判、建档立卡、立行立改、销号管理,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导致黑恶势力滋生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摸排不利、发现不查、查处应付、里外勾结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局扫黑办将进行跟踪督办,对摸排线索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下达督办函,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与企业项目资金申报相挂钩,对2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全年所有项目申报资格。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扫黑办、工业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工贸企业)

四、创建安排部署

按照要求将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单位要切实按步骤落实好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10月5日至31日)。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并长期坚持,组织和动员各工贸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由局扫黑办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局属各股室根据任务划分,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协同配合,积极探索经验,着力达到标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组织检查考核,总结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

五、创建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党组第一书记刘军任组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绪泉任副组长,局政办股、工业运行股、商贸流通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股室负责人和干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扫黑办,由张绪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钟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经贸系统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股室、各企业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的职责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针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合法合规经营等领域进行治理。

(三)严肃督导检查考评问责。工贸行业“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关系着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和谐安全,责任必须严格压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持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及时总结我局在创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局扫黑办要及时利用“石泉经贸”公众号进行宣传,机关干部和各企业负责人要将宣传内容及时推送,不断提升职工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