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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成功化解2起死亡赔偿纠纷

时间:2019-11-20 16:35作者:陈智杰 唐架芳源自:司法局

近日,在石泉县司法局的综合协调下,成功化解两起意外死亡事故纠纷,及时平息了事态,将次生隐患降到最低程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石泉某镇村民颜某因疾病到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在手术过程中突发脑梗,介于医疗条件限制,某医院及时将颜某送往市某医院进行抢救,然而因综合病症迸发,市医院抢救无果后颜某又被返送至石泉某医院,后来因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颜某家属与石泉某医院就经济赔偿数额产生巨大分歧,为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司法局迅速派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员联合县医调委调解员到现场介入纠纷调解。

司法局人员及医调委首先做好思想稳控工作,耐心对当事双方进行劝解,在时机成熟后进行了调解。为切实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调解员依照石泉人的风俗习惯,以及《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从死者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依法为其分析及划分双方责任,同时详细计算其每天的经济损失。在长达9个小时的说法、说理、说情下,促成颜某家属与院方的相互理解,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家住石泉某镇的村民贺某到蔡某家拿取劳动报酬过程中,酒后返回途中驾车出事故,落入公路旁河水中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贺某家属向蔡某提出索赔要求,双方因责任划分及经济赔偿数额差距较大产生矛盾,经当地镇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移送至县人民调解中心,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中心随即派出两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着手调解此案,但双方因为分歧较大,并对法律依据产生疑问,其中一方多次想终止调解采取诉讼途经解决,但另一方依然想用调解手段化解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晓以利弊。并指出,依法诉讼解决争端是最好的选择,但如果能够利用调解手段解决更能事半功倍,且不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也能够彻底解决民事纠纷中的诸多问题,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可以对人民调解书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其效力与判决无异,还能够减少当事人的支出和诉累。

在通过县、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经过为期一天的沟通开导,双方当事人互相理解、相互让步,最终在经济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今年以来,石泉县司法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拓宽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多方联动、妥善化解”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调解民事纠纷2525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其中交通事故纠纷79件,劳动争议案件52件,物业纠纷案件50件,医患纠纷15件,涉及赔偿金额达到2000万元左右。有力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