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19-3135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15:01 |
来源 | 中共中池镇委员会 中池镇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池发〔2018〕2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各村(社区)共计62名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经镇党委会议审定,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池发〔2018〕2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各村(社区)共计62名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经镇党委会议审定,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考核格次确定办法
村(社区)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合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赋分,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占60分,个人履职情况占20分,各界评价占20分(群众10分、考核组4分、镇党委6分)。书记、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个人履职情况分别根据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党建、党风廉政、妇联工作内容赋分,村(居)委会主任、文书的个人履职情况直接运用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考核格次根据得分确定:
优秀格次: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党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取前6名,村(居)委会主任(含副主任)取前6名,文书取前5名,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取前4名;
称职格次:得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考核结果定为称职格次;
基本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得分不足6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按得分比例或党风廉政相关规定扣减绩效补贴,并实行诫勉谈话。
二、考核结果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1.优秀等次6人
陈尚典、李 淼、冯上明、罗声状、董作平、朱明发
2.称职等次8人
叶方海、叶仁本、陈文超、叶方珠、叶方军、王学平
陈向明、陈代兵
(二)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1.优秀等次6人
蔡教友、谭洪才、王西峰、叶友辉、叶方保、易守平
2.称职等次7人
陈立国、罗 平、沈荣华、唐习云、陈立银、胡泽军
冯尚平
3.不称职等次1人
周述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文书
1.优秀等次5人
冯尚贵、何 康、周昌文、李世保、王 环
2.称职等次5人
叶友兵、沈景三、刘其万、易守勇、陈立侠
3.不称职等次2人
陈相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大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监委会主任
1.优秀等次4人
尹晓强、陈 柳、陈向明、陈 伟
2.称职等次8人
梁龙进、叶友文、冯尚兵、陈 凯、王大香、杨 俊
易守亮、陈长久、
(五)妇联主席
1.优秀等次4人
沈 红、李仁翠、刘 芳、毕小华
2.称职等次8人
张克群、吴国兰、徐家珍、叶友兰、叶华华、赵仁霞
王大香、鄯二欢
三、考核结果运用(与绩效误工补贴发放挂钩)
1.“优秀”格次:按照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三项机制”运用,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人员,按照职务不同,分别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500元。
(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500元。
(3)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文书: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400元。
(4)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监委会主任: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300元。
(5)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妇联主席: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300元。
2.“称职”格次:
(1)在任职期间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全额发放。
(2)在任职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无故旷会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每出现1次上述情形,绩效补贴扣发100元。
(3)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扣发10%。
3.“不称职”格次:
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扣发20%。
中共中池镇委员会 中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