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3135 发布日期: 2019-02-28 15:01
来源 中共中池镇委员会 中池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池发〔2018〕2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各村(社区)共计62名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经镇党委会议审定,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中共中池镇委员会 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及村(社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池发〔2018〕257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各村(社区)共计62名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结果经镇党委会议审定,现将相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考核格次确定办法

村(社区)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合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一并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赋分,村(社区)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占60分,个人履职情况占20分,各界评价占20分(群众10分、考核组4分、镇党委6分)。书记、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个人履职情况分别根据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党建、党风廉政、妇联工作内容赋分,村(居)委会主任、文书的个人履职情况直接运用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考核格次根据得分确定:

优秀格次: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党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取前6名,村(居)委会主任(含副主任)取前6名,文书取前5名,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取前4名;

称职格次:得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考核结果定为称职格次;

基本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且无“一票否决”情形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得分不足6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按得分比例或党风廉政相关规定扣减绩效补贴,并实行诫勉谈话。

二、考核结果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1.优秀等次6人

陈尚典、李 淼、冯上明、罗声状、董作平、朱明发

2.称职等次8人

叶方海、叶仁本、陈文超、叶方珠、叶方军、王学平

陈向明、陈代兵

(二)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1.优秀等次6人

蔡教友、谭洪才、王西峰、叶友辉、叶方保、易守平

2.称职等次7人

陈立国、罗 平、沈荣华、唐习云、陈立银、胡泽军

冯尚平

3.不称职等次1人

周述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文书

1.优秀等次5人

冯尚贵、何 康、周昌文、李世保、王 环

2.称职等次5人

叶友兵、沈景三、刘其万、易守勇、陈立侠

3.不称职等次2人

陈相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大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监委会主任

1.优秀等次4人

尹晓强、陈 柳、陈向明、陈 伟

2.称职等次8人

梁龙进、叶友文、冯尚兵、陈 凯、王大香、杨 俊

易守亮、陈长久、

(五)妇联主席

1.优秀等次4人

沈 红、李仁翠、刘 芳、毕小华

2.称职等次8人

张克群、吴国兰、徐家珍、叶友兰、叶华华、赵仁霞

王大香、鄯二欢

三、考核结果运用(与绩效误工补贴发放挂钩)

1.“优秀”格次:按照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三项机制”运用,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人员,按照职务不同,分别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500元。

(2)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500元。

(3)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文书: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400元。

(4)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监委会主任: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300元。

(5)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妇联主席:绩效补贴在全额发放的基础上,奖励300元。

2.“称职”格次:

(1)在任职期间未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全额发放。

(2)在任职期间受到通报批评或无故旷会的,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每出现1次上述情形,绩效补贴扣发100元。

(3)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扣发10%。

3.“不称职”格次:

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格次的,绩效补贴扣发20%。

中共中池镇委员会 中池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